不宜明示“国家核心利益”

时间:2010-08-03 16:03   来源:环球时报

  最近.人们常可听到“国家核心利益”的说法,也因此引发一些讨论。从一些报道看,如果不用国家核心利益一词来表达,就会显得不爱国,至少也是重视力度不够。殊不知,“国家核心利益”一词若被滥用,反而不利于国家利益的维护与扩展。

  首先,有些国家核心利益是不宜公开阐明的。美国是世界上的超级军事强国。为了维护其超级大国的地位,美国将其国家利益进行了细化。依据“对保护和促进美国人民在一个自由与安全的国度里生存与福祉”影响的程度,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将其国家利益分为“生死攸关的利益”、“极端重要的利益”、“重要的利益”和“次要的或第二位的利益”四级。虽然如此,美国也没有公开指明各种“细化利益”的具体内容。同样,俄罗斯自成为独立国家后也非常重视国家利益。普京执政后最常用的一个词儿就是“俄罗斯的国家利益”,但俄罗斯从未明确公布其具体的国家利益所在。可以说,这样做,给俄罗斯维护与扩展其国家利益留下了广阔的运筹空间。

  与美国的军事能力相比,我军能力在诸多方面还要差一些。如果公开国家核心利益所在,对外交工作及军队运用等造成诸多被动。军事手段的运用除战争外,威慑是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如果矛盾双方都宣布涉及到国家核心利益时,事态就会发展到“谁都不怕谁”的地步。这时的威慑往往会失去作用。所以,我国不宜公开阐述国家核心利益的具体内容。

  其次,公开国家核心利益具体所在不利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我国一再宣布,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都属于国家的核心利益。这对每个国家都是一样的。但每个国家的核心利益的具体内容又不完全一样。在不同的时期,国家利益中的各个具体利益的排序又不相同。因此,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我国目前还不宜公开国家核心利益的具体内容。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还不具备维护所有国家核心利益的能力。如同因我国保护文物技术还没能达到一定水平而没有对一些地下文物进行挖掘一样,我国综合国力,尤其是军事能力,还不足以维护国家所有的核心利益。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尤其是军力的提高,可以有计划地会公开国家核心利益。比如,可以随着国家能力的增强,“分批”公开那些我国有能力维护的国家核心利益。

  此外,按重要程度,国家利益可分为核心利益与非核心利益。如果一味地强调要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现实中可能会造成一种错觉:只重视核心利益而不重视非核心利益。实际上,随着我国融入国际社会,我国与他国之间各种利益碰撞必然会随之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维护国家利益而不仅仅是国家的核心利益。

编辑: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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