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等台湾自己犯规 借机摆脱《台湾关系法》

时间:2007-11-06 10:3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湾《苹果日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美国国防部长盖兹访中,表示布什反对“台独”,并把“入联公投”定性为“独立公投”;更严重的是布什总统竟然表示,乐于见到两岸以和平方式统一。 

  只等台湾自己犯规

  民进党认为,美国不希望台湾与中国统一以免失去一颗牵制中国的重要棋子,就只好私下支持民进党继续执政,这是原则问题。退一万步说,就算美国不在乎台湾与中国统一,只要台湾抗拒统一,中国使用武力,美国还是无法不介入。美国对台湾的两难,是阿扁敢于冲撞美国的原因。换句话说,擅长绑架他人的阿扁,也绑架了美国。但是,扁和民进党太天真了。

  布什说出乐于见到和平统一是非常严重的,比从“不支持台独”到“反对台独”的用词变化更严峻。布什似乎已从反扁不反台,转变成反台。希望此一新闻不是事实,如果确是如此,台湾将极为危险,也许美中会产生若干共识:像是“共管台海”、“默许武力犯台”等等。“入联公投”被美国定性为“独立公投”,也许就是为美国打算从《台湾关系法》解套的预备动作。

  社论认为,美国长年受制于《台湾关系法》,遭到中国大陆方面很多抗议,影响美国全球大战略甚深;加上遭到台湾的绑架,美方早已有烦言,只等台湾自己犯规即可借机摆脱台湾和《台湾关系法》的束缚,并可理直气壮向国会、舆论和民间说明罪在台湾,不在行政当局。台湾犯的规就是“宣布独立”,或做出挑衅的动作。 

  视“入联公投”为“独立”

  美国为了解套早就布置陷阱,公开声明《台湾关系法》是保护现状下的台湾,而不是宣布“独立”后挑衅中国换来战争的台湾。这一方面是警告民进党当局不要找麻烦,另一方面也可看作台湾踰越这条红线是美国卸下保台义务的前提,因为台湾已偷换了《台湾关系法》当中的客体,台湾已非当初立法时的台湾,美国当然无义务保护一个已变成与《台湾关系法》无关的客体。

  社论指出,这是美国把“入联公投”定性为“独立公投”的原因。按这个美国逻辑:“入联公投”等于“独立”,等于非《台湾关系法》中的台湾,等于美国无义务保护,等于台海战争与美国无关,等于美中关系不受影响。台湾的安全是缠住美国,怎能让美国脱身?扁当局看出来了吗?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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