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暗访”可借曝光立威

时间:2013-08-07 13:40   来源:广州日报

  今年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广州市人大将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在工作方案中,“视察方式”上写着,集中视察以代表集中活动为主,要将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各组织视察单位应将暗访作为视察的重要方式。

  以往市人大视察工作也有暗访,但这是首次将“明察与暗访”写入人大工作方案,无疑是好事。在人们的印象中,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一般程序都会事先通知被视察的单位,让单位做好准备,“一切按计划进行”。这样做的优点是,虽然视察工作准备充分,有条不紊,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视察往往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而暗访则免除了打招呼的程序,有点出其不意、突袭检查的味道,因而也常常能发现问题。

  暗访这一招,广州市纪委目前正在使用,而且已经常态化、制度化,主要是通过制作暗访专题片的形式,曝光政府机关“庸懒散奢”的工作作风,并在市委、市政府大院设立“曝光台”,定期曝光暗访结果。从目前来看,暗访的社会反响相当不错,两次曝光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纪委的暗访“曝光台”之所以震慑力大,一是纪委部门本身就有足够的震慑力,二是曝光台设在了市委、市政府大院,领导一眼就能看到。以此而言,人大代表的暗访能有多大的震慑力,实际上也决定了暗访写进工作方案的意义有多大。

  以暗访来说,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代表自己私下视察,不通知人大常委会;另一种则是先联系市、区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安排前去视察,但不通知受访单位。不管以哪种形式暗访,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倘若那些习惯了人大代表集体视察的受访单位拒绝暗访,代表该怎么办?毕竟暗访只是写进了人大工作方案,而没有写入法律规定,因而被拒绝也很有可能。此外,暗访非同视察,所耗时间和准备工作较多,人大代表一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究竟有多少时间拿来暗访,恐怕也是一个问题。

  因而,要想把暗访的效果落到实处,一方面需要代表自己克服阻力,把暗访当作正常监督的利器;另一方面也可以借鉴纪委“曝光台”的做法,把那些拒绝暗访的单位定期曝光在领导、公众和媒体面前。

编辑:顾文婧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