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酒店吃喝,果真是“全由个人自费”吗?

时间:2013-08-05 13:52   来源:人民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干部在当地豪华酒店公款吃喝,8月2日,广西龙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恩平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吃饭用的不是公款,除公安人员外,全部由参加用餐的人个人支付。(8月3日 中国青年报)

  “除公安人员外,全部由参加用餐的人个人支付”可以理解为两层意思,一层是:参与的公安人员用的是公款,其他人员是自己支付;一层是:其他人代公安人员付款;而报道议论焦点是当地的县委书记参与其中,按照此说法,似乎县委书记等人吃喝与公款无关,也就是说县委书记是自己掏钱,果真如此吗?

  据了解,当晚是按“县惯例”欢送将离职的公安局长。既然成了“惯例”说明之前已经举行过多次,难道都是个人支付?不妨查一查原来的“惯例”凭据,如果说原来都是公款支出,此次也脱不了公款吃请的干系。这是其一。

  其二,在洒店“各位领导座前都摆放写有领导名字的桌卡。服务台放着的几张纸,上面写有参加欢送会的领导名单和相应的桌号”,程序和排列都像开会哪样郑重其事。且“安排了四桌工作餐”,冠上了“会”和“工作”的字眼,这是个人举办?如果说是个人举办,就不存在“全部由参加用餐的人个人支付”,也不可能象国外那样实行AA制,得有个埋单人,举行宴会之初请客者是谁,有没有谁说过是个人请客?

  其三,假如是个人支付请客,这是个人的自由,而“龙胜县相关领导已作出深刻检讨”,难道个人请客还不允许,会有错?可见,此次请客的初衷并非是个人,而是公款。

  “除公安人员外,全部由参加用餐的人个人支付”,作为宣传部的领导说出此话不会假,但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个人支付”这才是关键。如果在事发前确实是个人支付,那么没有多大的问题,而事发后变为个人支付,哪性质完全不同。

  中央“八条规定,六项禁令”公布后,公款吃喝现象明显的减少,但是仍然有一些人耐不住嘴馋,有的用私人的名义宴请,实则暗地里公款报销;有的没有出事就是公请,而一出事就变为私请,想着法子饱口福。说明刹吃喝风还有一定的阻力。

  明明是公款请客却说成是个人支付,比起直接的公款请客更有害,是有意的造假,此种玩弄花招,不仅是吃喝风的问题,也是弄虚作假的行为,因而,有关部门应深入调查,弄清真相,严肃处理。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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