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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举报岳父,反腐岂能靠“内讧”

2013年05月10日 15:14:00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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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颇具“戏剧性”的反腐之中,近日又有一名官员就要落马——而他的风雨飘摇,同样更具有“戏剧性”。海南澄迈县的旅游局长,被举报两年前大摆婚宴150桌,又送价值73万元的进口昂科雷越野车给女儿作为嫁妆,而举报的人,竟是他的乘龙快婿!两年前的事儿,为什么今天才举报呢?因为一笔房款,岳父作梗,逼得女婿“无路可走”,于是出来举报,于是大义灭亲!

  关于这起“灭亲”案,舆论之间,是有众说纷纭的,有曰这是反腐斗争独具的一条蹊径,有说这种灭亲之举,是“最有杀伤力”的“一招”,当然也有这样的叹息,说我们反腐,能靠一个“内讧”吗?

  说“大义”也好,论“内讧”也罢,这类“内斗”式的“反腐”,甚至被某些舆论叫好,并不仅于一起裙带的“灭亲”——某市书记与市长历来官斗,于是书记下了狠手,匿名揭发市长的贪腐行迹。市长“进去”以后,又把书记的劣迹,一一“咬”了出来。结果这对贪官,终于在狱中握手言和,了却了十年官场的恩怨——这起发生于江淮大地的“内讧”式“反腐”,当时也引起过多少议论,也有人说不失一条“内部监督”的路子,但也有人说,依靠“狗咬狗”的“一嘴毛”,毕竟不像是反腐败的正道呵。

  把希望寄于“内讧”,看来很不可靠。且不说裙带之间,共同利益总是远大于“作梗”,便是贪官之中,更多的是鼻孔一气、利害与共。他们之间,自会有官场的内斗、仕途的倾轧,乃至分赃的不均,但“大方向是一致的”,互相依存,狼狈为奸,是他们的“主流”,纵然有点矛盾,也会“求同存异”、相互庇护;要靠他们的“内讧”,来使东窗事发、水落石出,是要落空的,这也是无数“窝案”告诉我们的规律。近日揭露出一名贪官的落马,是因为“吃独食”,贪贿所得,从来不让同僚分享,因为“不均”,所以翻车,这样的例子,毕竟凤毛麟角;大多数的贪官,是讲“江湖上规矩”的,所谓“盗亦有道”,一般都是“共同犯罪”,摆得很平,所以因为“独食”而被“举报”的,不幸只是特例。这就再次告诉我们,所谓“监督”,更多地要靠“异体”;依靠“利益共同体”中人的相互“扯袖子”,依靠“利益攸关者”们的互相“制约”,有一点作用,但终究不可靠——这事儿往大里说,就是反腐败要靠“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而不是靠“内讧”,更不是靠二奶、情妇来“反腐”,甚至也不能靠“家庭纪委书记”的“枕上廉风”,那东西再浩荡,也无济于事。

  还是回到这起岳婿“内讧”案上来——150桌家宴,几千人蜂拥而来,昂科雷的豪车女儿早已招摇过市,这样大的动静,已历时两年,为什么当时当地“有关部门”一句不问?再说这位姑爷,为什么也不是当时就举报,而是因为一笔“房款”老丈人“作梗”,才“内讧”呢?如果波澜不兴,他还会“举报”吗?这陈局长,不是到了今天,还稳稳地坐在一把手的交椅上么——解剖这只麻雀,就更可见“内讧”之不可靠,“内斗”之不足以寄予希望了。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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