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监局局长易人,当地称与近期事故频发无关。近期,山西省发生数起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南吕梁山隧道爆炸、潞城苯胺泄漏两起涉及瞒报迟报,社会舆论对此高度关注。1月10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在山西安监系统内宣布了新的人事任命,张根虎将卸任山西省安监局局长调入山西省文联,山西省安监局副局长霍红义拟升任山西省安监局局长一职。有舆论质疑,事故频出,有关方面却在发布这一消息时反复强调与事故无关,那么发生这几起事故,安监局局长该当何责?平职调动又算哪门子处理?亦有人认为此举有将领导从被动境地里“营救”出来的作用。(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山西安监局局长易人一事,倒让《中国青年报》关注了另一个事实,就是安监局长成了“高危岗位”。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今,短短半年里,已经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起诉、停职。报道认为,“安监局长”已成为一个敏感词和敏感官位,一次次触动着公众的神经。但在公众印象里,“高危岗位”显然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安监局长也早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从交通局长一次次前仆后继,到如坐火山口的县委书记,再到屡见不鲜的一把手腐败,我们所见的,俨然早已是“官不聊生”的局势。因此,与其说“安监局长”成为了一个敏感词,不如说是权力本身的敏感性;与其想当然地说公众的神经被一次次地触动,倒不如看到在监管无力之下,公众对权力乱相早已有了一颗强大而麻木的内心。
权力若仍未被关在笼子里,官员必然处于高危之中。还是孟德斯鸠的那句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只是我们见惯了有权力者滥用权力的事实,却总是在约束权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权力愈高,官员愈危。所谓“出来混都是要还的”,权力不进笼子,则官员迟早进“笼子”。
官员一旦高危,常伴以东窗事发,或有应对不当、守土失责的重大事故,或有长期积累的种种腐败,无不带有血的教训。我们常常见到的,是当事官员仅仅支付了免职或降级的处分,大多数不久之后又易地而官,对于那些事故中的生民而言,常常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这正是“一人哭”与“一路哭”的区别。官员与民众,到底谁更“高危”一些?真正高危也许是那种不受制约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