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公安机关应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提升打击防范效能中确保社会平安
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的“稳定器”作用,坚持打早打小,强化合成作战,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适时组织专项行动予以坚决打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推进器”作用,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打击非传统领域犯罪及新型智能化犯罪的精确性。
提高防范的严密性。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的特点,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构筑完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织密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以及虚拟社会防控网等,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积极推进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现场联勤指挥机制,实现研判、决策、指挥一体化运作,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应急处突专门队伍建设,完善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加强物资储备,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有备、有序、有效。
在化解矛盾中理顺社会情绪
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公安机关触角多、信息灵、联系广,能够直接了解到群众的所思所盼,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具有优势。公安机关应及时了解群众意愿,主动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预警研判,发挥好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风险。
积极协调利益关系。对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公安机关不能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而应积极参与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着力在社区打造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警务室、难题不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