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画
5月13日5时50分,湖南省平江县余坪乡和梅仙镇交界处的昌江河上,一座120米长的三孔石拱桥突然垮塌,初步排查有9人落水,其中3人获救,6人下落不明。来自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的说法称,大桥垮塌系上游被洪水冲下的砂船撞击桥墩所致。平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毛帅南则称,事故发生与农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有着直接关系(5月16日《新京报》)。
一座120米长的石拱桥瞬间坍塌,多人失踪,当地相关部门的官员没有检讨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将责任归咎于当地老百姓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也太说不过去了。
首先,垮塌的范固桥并非完全不能通行的危桥,湖南省公路部门将其认定为“二类非危桥”,也即桥面桥体虽有破损,但不影响正常通行。那么,这样一座可以正常通行的石拱桥,为什么会骤然垮塌?当地有关部门在做出砂船撞毁的结论之前,有没有对桥梁的质量进行周密调查?
其次,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可能确实需要提高,超载行驶、人货混装、违章驾驶等情形也时有发生,这些情形或许可以成为导致大桥每况愈下的原因,但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大桥垮塌发生必然的联系,并不容易说清楚。将群众的观念落后、意识差认定为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则未免过于武断,很难让人信服。将可能视为必然,平时缺乏防范意识,从一定意义上暴露出时下一些官员真实的认识水平。而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背后,隐藏的是其规避事故责任的动机。
最后,这一事故也折射出当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并没有被高度重视。一方面,范固桥是当地两个乡镇群众最为便捷的通道,来来往往十分频密,大桥的重要性无可置疑;另一方面,当地有关部门听任这样一座大桥带病服役,并无任何加固整修的努力。既然早已知道大桥桥体有破损,为何不本着对民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责任感及时除险加固?
此事必须认真调查桥塌的原因,查清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不能只是将脏帽子往群众头上一戴就算了事,更不能稀里糊涂地放过任何可能的人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