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蜗居》主角陈猛当庭认罪警示啥?

时间:2012-04-25 08:11   来源:人民网

  4月23日上午,原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猛因受贿1547.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予以追缴。(4月23日,正义网)

  正像俗语所说的,“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陈猛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无疑是搬石头砸脚——自作自受。但此案有两个“情节”特别吸引人眼球。

  其一,这名40多岁就当上副区长、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甚至赶超陶校兴,达到1547.9万余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罪名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受贿事实和小说《蜗居》中情节十分相似。

  其二,在此前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受贿1547.9万余元的指控,陈猛放弃聘请律师,也拒绝了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轻判。也正是因为这样,法院认为,陈猛认罪态度好,能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还了所有赃款,最终判处陈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案至此也就算告别了一个段落,但掩案沉思,感觉好像有好多的话要说。在笔者看来,小说《蜗居》中的情节在现实中出现,实属正常,艺术来源于生活嘛。对于陈猛放弃聘请律师,并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当庭认罪,更属于正常之为。毕竟铁的事实、活的证据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任何辩护都是无能为力的,老老实实低头认罪伏法才是正道。

  所以,陈猛这点“小聪明”还算真用到地方了,与其它贪官相比,还有点自知之明。如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所得709.4472万元被追缴。可笑的是,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王社民否认受贿、索贿,“要么是合作投资收益要么是借款”,在庭审中,他否认10多起指控,解释说这些款物均是与别人合作投资的收益或是借款,不承认构成犯罪。最终这些否认,都被检察机关一一驳回。还有荆门市人大原副主任李天贵,坐在随州中院的被告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当庭翻供”,用什么“礼尚往来”为自己开脱罪责,也被检察机关一一驳回。

  由此可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总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再狡辩的贪官,终躲不了法律的制裁。“狡辩”只能暴露自己无知、无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铁的原则。所以,陈猛的当庭认罪,也给所有贪官作出了样子。因为贪官的诡辩不论是以何面目出现,在强大的法律攻势面前,都显得苍白和枉然,而“身在罪中不知罪”的麻木和无耻,只能加重自己的“罪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因此,远离腐败是所有官员的正道,而认罪伏法则是所有贪官的正道,也是唯一出路。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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