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办”禁酒是行政陋习

时间:2012-04-06 13:35   来源:法制日报

  4月3日,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直指政府机构膨胀。4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这个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4月5日《南方日报》)。

  政府公务员工作日午间饮酒,不仅影响日常工作、助长不良习气,还容易导致公款消费的无序膨胀。因此,近几年各地政府都在推进“禁酒令”,无论是出发点还是落脚点,其实都是可圈可点的。但禁止午间饮酒,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便是了,为此设立一个“禁酒办”专门管禁酒,其实多此一举。

  “禁酒办”虽然是临时机构,但同样需要人力、物力和各种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公共财政就要因此额外支出大量资金。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不代表不增加行政经费开支。不管是接受举报,还是派专人蹲点调查暗访,都需要耗费国帑。这种管理功能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职能严重重叠的临时机构,不客气地说,是非常无谓的行政资源浪费。如果说“大吃大喝”是一种作风邪气,那么,设立“禁酒办”去禁酒的做法,认为只有设立了专门机构,才能体现出整肃查办的“权威性”,就是一种骄矜的权力邪气,需要禁止的行政陋习。

  别看“禁酒办”的“动静”看起来声势浩大,暗访了多少次、查处了多少人、多少干部受惩罚,数字醒目成绩斐然,其实根本就没有触及根本问题。反过来说,倒是由此证明当地官场酗酒之风的严重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是临时机构,就一定有撤销的一天,当“禁酒办”牌子撤出公众视野的时候,“大吃大喝”很容易就会卷土重来。事实上,某些权力意志主导的、为某种管理意图设立的临时管理机构,设立的时候轰轰烈烈招来眼球一片,而撤销之后沉渣泛起,在现实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作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化建设。只要违规违纪者得到迅速有效的严惩,让制度时时处处发挥效能,歪风邪气就会逐渐被肃清。不让中午饮酒就不饮酒,禁止工作日进出娱乐场所就不去,不以权力意志为转移,而由制度来监控。至于临时性存在的“禁×办”,表面上是在为制度“助威”,实际上是对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的架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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