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在“新闻1+1”节目中,白岩松为我们解读了23日发生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遇害(一死三伤)事件,以及该事件引发的社会反响。看完节目,思绪杂乱。
一、关于“医患纠纷”
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行凶者的凶残,受害者的无辜,几乎是无须辨析的。困难的是厘清该事件与“医患纠纷”的关系,因此,白岩松称“这不是什么医患纠纷”。但是,白岩松又说,“如果我们把医生当成敌人的话……”这个假设,把人群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我们”,一部分是“医生”,这不就是关于“医患矛盾”的思维吗?而3月24日中国医师协会以“人神共愤,惨无人道”为题发表了声明,要求严惩凶手;同时还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希望社会听到这种呼声——这也是对“医患矛盾”的思考和呼吁。如果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按规定走法律程序就可以了。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即使该事件的性质不是“医患纠纷”,但它很难摆脱“医患纠纷”这个背景。医患关系,仍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
二、关于“高兴”
腾讯网对此事件做了一个调查,共有6161人次投票。在4个选项中,选择“愤怒”、“难过”和“同情”的,分别只有879、410和258人次,而选择“高兴”的高达4018人次,占到了全部投票人次的65%。
对这样的惨剧,竟然会设置“高兴”的选项!该项调查的策划者太冷血了。但是,有65%的人选择“高兴”,似乎证明策划者有“先见之明”。这4018人,都是一样的“高兴”吗?他们之间,难道没有任何区别吗?有的人,会不会是自认为是医患矛盾的受害者,借此发泄情绪?有的人,可能与此事没有什么可以类比的利害关系,也可能会选择“高兴”——估计他不会设身处地想一想,他的“高兴”,对受害者及其亲友,乃至整个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伤害;很可能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就像我们在马路上遇到堵车、拥挤时常会听到有人说“怎么不来一个地震”——他以为自己跟“地震”是无关的,就如同某些“高兴者”不会去想自己的“高兴”会影响他人对社会的观感、判断,进而影响他人的行为,而他人的行为最终有可能影响到“高兴者”自己的生存。
鲁迅曾说:“造化生人,已经非常巧妙,使一个人不会感到别人的肉体上的痛苦了,我们的圣人和圣人之徒却又补了造化之缺,并且使人们不再会感到别人的精神上的痛苦。”现在似乎还可以加一句:造化已经完满到让人看不到自身所受的威胁,而且在不自知中自残。
三、关于“仇恨”
白岩松用“仇恨”一词来指称某种情绪,而我更倾向于用“敌意”一词。因得知李某某患有肺结核,考虑到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会对肺部造成影响,哈一医医生建议李先治好肺结核病,再来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某某认为医生不给他看病,随即心生不满——仅仅是因为“不满”,李某就去商店买了水果刀,回到医院行凶,而且一死三伤4位医生,都没有与李某接触过,都不是当初给他看病的医生。
稍加辨析,可以看到两点,一是李某的敌意“燃点”很低,“不满”立即上升为“敌视”,情绪很快变成行为;二是敌视的“泛化”,将特定的某人引起的不满,转移到其他既无辜也无关的人头上,心理上全无障碍,变成了一个完全受敌意控制的魔鬼。
虽然目前还无法获知李某以前的经历,但不难发现,李某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并不为李某一人所独有。在马加爵案、药家鑫案等诸多极端或不太极端的案件中,人们都读出了“戾气”,暴戾之气,必以他人为敌。所谓“敌人”,即利益关系截然对立,“不共戴天”者也。由此观之,“高兴”,是不是也是一种“戾气”、敌意呢?
因了四千余人次的“高兴”,白岩松自问:“我们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凶手当中的一员呢?”这是因为,这种敌意很可能蛰伏于很多人内心深处,只是我们自己意识不到罢了。如果敌意的恶性发作愈来愈普遍,其他个体心中的敌意的“燃点”也会随之降低,这时候,个人的自省、自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对社会管理者来说,应当尽快调整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包括调整利益分配,以缓解、化解敌意。遏制此类恶性事件,头盔、盾牌、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催泪喷雾剂、防刺背心等“硬件”,有多少治标的作用就值得怀疑,治本更加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