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配置资源、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功能和作用,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地方财政部门应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主题主线,以建设发展型财政、和谐型财政、法治型财政、效能型财政为抓手,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发展型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功能,把握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围绕加大培植财源力度,着力完善综合治税大格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建立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围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增长。围绕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集中财力支持科技项目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围绕支持优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挖掘和调动地方经济发展潜力和积极性,支持河北省沿渤海和环京津地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优势地区加速崛起。
建设和谐型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幸福指数。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建设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和筹资机制。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和消费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坚持就业优先原则,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资金,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支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创新,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以水利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提升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水平。
建设法治型财政,完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认真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财政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动城乡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政府预算制度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试编政府性债务预算。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机制,依法对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财政法规制度,规范财经管理秩序。
建设效能型财政,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立足实际,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效能为抓手,确保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围绕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行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绩效考评机制,并结合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切实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配置财力,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跨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围绕加强财政基层和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促进节本增效,深化财政综合改革与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干部大局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效率观念,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丰富财政文化内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