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违规骗取财政补贴者付出应有代价

时间:2012-03-28 11:13   来源:工人日报

  据《中国青年报》3月26日报道,湖北白鹿春实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申报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项目,作为荆门市发改委公布的30个市级重点调度农业项目之一,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经湖北省发改委初审,当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给予其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100万元。然而,该公司根本没有投建该精深加工项目,而是挪用国家拨付的专项补贴资金,违规在养鹿基地建造了两栋别墅。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就这样逃过审批与监管,成了一块“唐僧肉”。

  国家财政专项补贴作为政府干预经济领域及群众生活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在经济社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骗取补贴行为接连发生,如骗取出口退税、骗取家电下乡补贴、骗取种粮和农机具补贴、骗取农民工培训补贴、骗取国家节能补贴、骗取高技术发展专项补贴等,骗取财政专项补贴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一种乱象。有评论指出,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已经成为一种腐败“黑洞”。像湖北白鹿春实业有限公司以技改项目为名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不仅导致财政专项补贴无法发挥应有作用,而且使其他急需国家财政补贴的地区和项目,因为额度限制而无法得到资助。

  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随意改变补贴项目,像湖北白鹿春公司以农业项目申报财政专项补贴支持,却用补贴盖起了别墅:有的伪造、编造资料和虚构项目,如审计署2012年审计公告披露的湖南、山东人保财险骗取国家农业保险补贴案;有的虚列费用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如农民工专项培训补贴中存在人数不符现象。有些骗取行为是单一的企业行为,有些骗取行为则是相关部门和企业合谋进行的,甚至有些骗取行为是在国家财政、审计部门要求改正后又屡屡重犯。

  财政补贴沦为“唐僧肉”,客观上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如政府补贴信息不公开,监督环节未能及时跟进,事后审计无法从源头上起到预防作用。主观上是一些人持有“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的错误观点,为了争取国家财政补贴,想方设法“跑部钱进”,而钱到手后怎么花就不上心了。即使有些挪用、侵占财政专项补贴行为被审计发现后,一些地方在处理上也是拳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加上其中存在的一些腐败行为,更加剧了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行为的惩处难度。

  预防和惩处骗取补贴行为,堵住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刻不容缓。除了从制度上完善财政专项补贴的审批、发放、监督、检查的流程外,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现有的规章制度,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国家发改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加大财政专项补贴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使骗子不能也不敢行骗。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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