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建设服务型政府

时间:2012-03-28 10:20   来源:人民日报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中央着眼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而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问责,政府自身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着力。

  科学认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应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树立科学、全面的政府服务观,而不能狭隘地理解服务型政府。对我国政府来说,服务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既是党的光荣传统,又是一项需要真抓实干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存在矛盾的背景下,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又好又多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因此,服务型政府应当具备几项基本能力:一是持久提供尽可能好和多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适应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把握社会需求,在发展中不断查缺补漏、完善服务的能力。

  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一项改革目标的实现,一项建设任务的完成,都要依靠系统周密的部署和切实有效的举措。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重大决策的成功是最大的成功,重大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科学决策的核心是实事求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需要在决策中坚持积极谨慎、求真务实的态度,防止经验主义、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当前,一些地方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着盲目照搬经验、套用模式的现象,却往往因为“水土不服”而事倍功半;一些地方为了加快上马一些服务项目,忽视了具体方案的科学设计和科学论证,结果事与愿违,好心办了坏事。所以说,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非常必要。应当重视以下几点:一是在决策中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为各类意见和建议广开表达渠道,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公共服务的设计中来,使决策汇集民智和民意;二是在决策中重视专家意见,将决策咨询和论证作为决策的必要环节,使政府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专家的科学理论有机结合;三是推动政府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科学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应突出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靠体制机制保证行政行为科学高效、协调规范、公开透明。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权力,使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手段更加科学、规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由封闭政府向开放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同时,应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将一切政府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毛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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