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解决当前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之策、是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新优势的战略之举,真正做到以转变谋发展、以转变促跨越。(3月7日新华网)此语,令人振聋发聩,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的方向。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党中央一直关心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问题。不仅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指引发展,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问题。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发展的主线,这就为我们的发展定下了基调。
发展,是时代进步的标志,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也是关系民族复兴的大计。所以,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定为第一要义是很有道理的。要能全面、可持续地发展,再靠粗放型增长、掠夺资源型增长、投资推动型增长等旧的方式,实是难以为继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转变谋发展、以转变促跨越。
但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并非所有的人们都能正确认识。因此,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人们的态度是各不相同的,有的是不会转,有的是不想转,有的是看着别人转,有的是等等再转。这样的一些想法和做法,都影响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贻误了发展的大好时期,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代表团强调时对“转变”问题说得很有分量。他强调“转变”是发展的根本之策,是发展的战略之举。以如此高度的认识、以如此方向性的指导来强调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实在是令人振聋发聩,应该引起人们对“转变”工作的高度重视。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在发展中谁先“转变”就谁先得益。在我国东部的沿海地区,许多省份都在大搞“转变”,他们也在由原来的经济大省转变为经济强省。所以,我们要通过这次总书记的讲话,认真而扎实地搞好转变经济发展的工作。这就要求做到,以经济结构调整(调结构,上水平)作为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重要支撑;以改革开放作为转变的强大动力;以建设两型社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作为重要着力点,使经济发展更加环保;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笔者相信,当我们真正转变了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当前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个崭新的经济社会也将展现在我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