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索贿高达1000万的副区长胆子咋如此大?

时间:2012-02-16 15:35   来源:人民网

  因大肆索贿受贿1645万元,其中一次索贿高达10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原副区长吴腊根2月14日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全部上缴国库。(2012年2月15日人民网转自《新京报》)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个从乡镇干部一步步干上来的副区长,不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政治生涯,不尽心尽责地为党和人民做好本职工作,反而大肆索贿受贿,其中一次索贿竟然高达1000万元,近乎到了极端无耻的地步。当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贪婪的本性最终还是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那么,如此大胆索贿的贪官究竟是如何炼就的呢?

  贪婪的本性是其走向犯罪的根源。俗话说,贪如火,不遏则烧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一个人,有点欲望很正常。关键要有一个度。尤其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更不能让私心贪欲占据自己的心灵,必须学会克制、学会舍得,不能让贪婪的本性吞噬自己的灵魂。吴腊根在任期间,不论干部大小、位置高低,都将手伸得很长,先后14次索取收受他人财务过千万元,不但不知道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其中一次索贿高达1000万元,也正是极度膨胀的贪欲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贪字头上一把刀。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想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必须坚持做到清心寡欲,看淡功名利禄,始终做到不贪不沾,否则,一旦欲望的闸门打开,便会失去廉耻,让自己“死”得很惨。

  官商的身份使其对利益看得很重。官员和商人的价值观是截然不同的。官员必须以清正廉洁为标杆,而商人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要想发财别当官,要想为官别想发财。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的有些干部、官员,一边想着升官,一边还念着如何发财。这样的干部、官员,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干部、人民的公仆。而吴腊根,在其个人经历中,不但做过基层干部,还做过公司老总,以及区一级的干部,如此丰富的经历、复杂的身份,特别是其曾经官商一体的特殊背景,让其在金钱观、价值观上失去了平衡,使其对利益看得很重,嗜钱如命,唯利是图,一心为私,苦心竭力敛财,并在索贿受贿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因而,在干部的管理上,必须坚决反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严禁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用人的失察让带病提拔有了可能。从案件调查结果来看,吴腊根的索贿受贿不是其当了副区长以后才开始的,应该说在其历任的10来年内,早就是劣迹斑斑,但是其依然能够顺风顺水,仕途一路高歌,直到担任副区长时,再东窗事发。那么,为什么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怎么就能被提拔的呢?这不能不说,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用人上的缺陷和漏洞,对干部的考察还不细不实,或者说,还存在着干部提名上的一人说了算等不正常现象,另外,也不排除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严重不正之风。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我们在严厉惩戒贪污腐败分子、索贿受贿贪官的同时,也必须深刻地反省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不是很彻底、很到位,有没有一些不正之风存在。换言之,是不是应该追究一下用人失察者的责任。

  权力的失控助长其违法乱纪胆量。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够更好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运用得不好,极易沦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工具。吴腊根之所以能够在其担任领导职务期间,索贿受贿,为他人提供“方便”,就是因为其权力运行过程没有被很好地监控、监督、监管住,职务上的便利,给了别人方便,同时也给自己胡作非为提供了机会,更使其违法乱纪的胆量越来越大。权力监督上的失控、失范,一直是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手中公共权力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必须长期重抓的大事要事,切忌放松要求、弱化监督。

  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直是我党的一贯态度和立场。但是,离开预防,惩治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我们在为腐败分子落马而振臂欢呼的同时,更加应该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净化政治土壤,使贪官无处遁形、让贪腐无地滋生。(倪洋军)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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