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原湖南省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尹春燕写的悔过书中,开头在引用哲学家康德的名言后写道,“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被办案纪检干部称为“文采最好”的悔过书。(《广州日报》2月13日)
近年来,几乎每一个贪官,在被判决之前或之后,都会流下愧疚、悔恨的泪水,都会写出一份动辄万言、“字字泣血”的悔过书,以求得组织的原谅、法律的轻判。在那些“嘶声裂肺”的忏悔书中,最吸引人眼球的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利令智昏”、“交友不慎”之外,还有飞扬的“文采”。比如许迈永的“悔过书”被称为“情真意切”……
道德法律,不仅仅是为人也是为官的重要“高地”,每个人都应保持足够的敬畏。然而,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1991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1998年考上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行政法专业,2001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的尹春燕,却并未“出污泥而不染”,反而钻法律的空子,在管理担保公司的过程中,“创新性”地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获取高额利息,倒在了“权钱”交易之下,成了知法犯法的鲜活样本。
今次,透过尹春燕的“满篇斐然词,一把悔过泪”,再度品味康德的醒世名言,最想送给这位女贪官的是另一位哲人极具文采的忠告:当你得到第一块金子时,你得到了幸福;当你得到第二块金子时,你增加了许多负担;当你得到第三块金子时,你可能不仅要失去所有的金子,还可能失去人最宝贵的东西——自由。因而,对百姓而言,再有文采的悔过书,都是“正确的废话”,对“前腐后继”者警示意义不大。
常识告诉我们,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的天性,拥有权力而要让他不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利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学硕士尹春燕的蜕变,即是明证。在扼腕叹息之余,我们更要反思,是什么原因让这位“能人”变成了“罪人”、“法律通”变成了“阶下囚”?株洲市房产局局长刘希山对尹春燕的评价是:“败给了自己的大胆”。透过相关新闻,公众不难看出,尹春燕这种“大胆”,是制度的“牛栏关猫”,是权力的信马由缰,是监督的名存实亡、纸上谈兵!
要知道,官员是人而非“神”,有百毒不侵、金刚不坏之躯,指望其道德自觉、思想设防,那是很不靠谱的。即便他(她)人格再完美、道德再高尚,也有“被腐败”的可能。在当前情势下,与其把贪官东窗事发后文采飞扬的悔过书当亮点来警示“后来者”,不如封堵大官小员以权谋私的“渠道”,建立完善让“腐败无从下手”的刚性制度,同时密织监督天网,让公民监督能有力有效。如此,为官者头上的星空才会鲜亮如新,心中的道德法律亦才会长青永恒。(高福生 原题:悔过书再有文采也是“正确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