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报道:春节期间,从1月22日至26日,北京交管局共查获醉酒驾车24起。警方发现,节日期间,外地司机进京发生酒驾概率较高。另据统计,从2006年开始,北京交管部门启动了“四严执法”,对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高压线”。五年中,已累计拘留醉酒驾驶员1.7万余人。
酒后驾车危害猛于虎,醉驾司机成为道路杀手。本周二上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的醉酒驾车司机程金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再一次给所有酒后驾车司机敲响警钟。去年4月15日22时左右,醉酒的程金松驾车送女儿就医的途中,将王丹驾驶的夏利牌轿车撞翻、起火,王丹及其父母、女儿当场烧死。事发当天,王丹刚满39岁。一年多前,她的丈夫因突发疾病去世。她以坚强、乐观的精神,独自一人抚养着上初中二年级的女儿。此案被媒体称之为“灭门之灾”。据来自庭审现场的记者报道,醉驾“灭门”案开审过程中,受审的听审的都以泪洗面。然而,再多的泪水也无法改变血淋淋的事实,更不能唤回4条可贵的生命。王丹的姐姐王芳要求,一定要严惩肇事司机,也是希望给大家一个警示,醉酒驾车带来的伤痛太惨重了。
等待醉驾司机程金松的将是重刑。他今年30岁,离异的妻子早已抛下他和4岁女儿。几多浊酒,两个家庭,人间悲剧,瞬间酿造。我们实在不愿意再发生、再听闻这样的惨案,办法只有一个:决不允许任何司机醉酒驾车,也不允许这些酒后驾车的司机心存逃脱法律制裁的丝毫侥幸。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驾肇事的相关罪名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最高处罚分别为死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6个月。现在,有的醉驾司机为了逃避罪责,出事后千方百计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有的找人冒名顶替。对于那些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机,法律不能无所作为,任其消灭醉驾的证据。若干小时后,当然无法测出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但是,法律完全可以倒推:只要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机没有在可以准确测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时间里接受交管部门或权威部门检测,就认定其为酒后驾车逃逸。只有以此办理,才能够让那些酒后驾车并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机不敢以身试法。对于协助或冒名顶替酒驾司机逃逸的人,除了伪证罪外,也应当与酒驾司机并案处理,视为同案犯。总而言之,决不能让酒驾司机逃离事故现场成为他们逃脱法律制裁的“最佳选择”,而应当是他们的“罪加选择”。凡是酒驾司机逃逸一经查证,一律罪加一等。因为他们不仅蔑视法律,视法律为儿戏,很多时候还会造成其他恶果,包括不能及时抢救伤者等。
北京是中国的首善之区,北京也要是治理醉驾的首善之区。无论是北京司机还是外地司机,谁在北京醉酒驾车,谁就是碰上了“高压线”,北京交管部门将对其“零容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之网。被拘留的1.7万多醉酒驾驶员,也应当成为现身说法的宣传员,告诉所有在北京开车的司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别在北京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