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四川省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长的余治平用职务之便,为郭某、陈某等21人提供支持和帮助,收受贿赂338.5万元、价值3.7万元的手机一部、住房花园绿化费1.1万元。他在被四川省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昨天被检察日报登了出来,供全国人民共赏。
说实话,这一类的悔过书我们看得太多了,很多人位比余高权比余重,奇怪的是,他们走的路惊人地相似,很多用词用语在我们看来已经纯属陈词滥调,都曾经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都是在鲜花掌声和赞许声中渐渐忘乎所以;都是被朋友兄弟所害由小贪一步步成长为大贪巨贪,贪官的三部曲,好比公文,已经有了固定格式,余再有诚意,他也翻不出什么新花样了,可是余一句:不收钱会被耻笑不正常,还是引来网上一片唾骂声。
不收钱不正常,收钱才是正常,人们不明白,一个拿着国家俸禄的人怎么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更不明白,为什么同一条路,会有这么多官员走,他们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没完没了。
余信奉“水至清则无鱼”。他曾经告诉自己,如果他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这对工作无益,更谈不上树业绩奔前程了。所以,对熟人、“朋友”及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他都一一笑纳。
将正常当成了另类,将另类当成了正常,已经不只是一两个贪官说出类似的话了,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这成了官场的潜规则,我们的官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竟然颠倒黑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余不收钱怕被耻笑,怕当官场的另类,怎么就不怕当人民眼中的公敌,这一点余在悔过书中没有提及,不如由我们来给他补上吧:因为决定他前途的是官员,而不是我们。
权力是一种组织行为,但常常固化在一个人身上,症结就在这里,所以,其实都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但又对此束手无策。就像这悔过书,不管它写得有多动情诚恳,给人的教训多么深刻,它依然抵挡不住后来之人。
昨天的法制日报有篇新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在探求法院反腐倡廉的思路时,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我们理解院长本人对贪腐之人的痛心疾首,但不得不说这话经不起推敲,如果一个法治社会,办案质量要由良知来决定,那是不幸,良知的蜕变过程不需要我们去费力论证,在余的悔过书中就可以找到蛛丝马迹。
所以,假如余不是副市长,他什么也不是,假如,副市长没有那么多权力,那他照样什么也不是,假如公仆就只是公仆,那还会有这么多贪官同走老路吗?故事听多了真的会被当成一个故事,大家会告诉自己,这样的忏悔听听就算了,可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