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在茂名政坛摸爬滚打35年,从大队书记一路升迁到常务副市长的杨光亮,最终却经不起财物的诱惑,年过半百深陷囹圄。12月16日上午,广州中院对茂名市原副市长杨光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光亮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12月20日《广州日报》)
一个从最基层一步步“奋斗”上来的常务副市长,不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政治前途,不好好报答党和人民的信任培养,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疯狂受贿,沦为了巨贪,成为了“阶下囚”,落得个人财两空。纵观其双面、贪婪的堕落轨迹,我们应该引起足够清醒的反思和警惕。
双面咋成特质?双面贪官、两面人生,这似乎已经成了贪官的一种特质、特征、特点。杨光亮更是双面光亮,很会伪装。调查显示,杨光亮是一个阳奉阴违的典型腐败官员,而在亲朋眼里,他能够做到每天按时回家过夜,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另一方面,杨光亮曾公开批评权钱交易并反腐倡廉。一次会上,他批评一些机关“收钱走后门”:“现在有些项目、手续,我签的字都不管用了,还不如塞几百块钱给下面的办事员来得快。”被“双规”前不久,杨光亮在茂名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面对省委监督检查组表示,“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生活朴实。”而背后,杨光亮不但生活作风腐败,而且不听劝阻告诫,疯狂敛财。因此,我们评价一个干部,必须全面客观科学合理,既要观其言更要观其行;既要看其人面前的表现,更要看其人背后的作为,不能被一些表象假象遮蔽了双眼。
带病怎能提拔?从政35年的杨光亮,领导的头衔可谓牛毛,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可谓一路顺风顺水。而早在上世纪80年代,杨在任电白副县长时,就开始收受红包、礼金,“多的三五万,少的一两万几千块”。即便曾有其他副县长的提醒,但所有劝告均被置若罔闻,随着职务的提升,其收受钱财更为疯狂。笔者不禁感到纳闷,已有劣迹在身的干部,怎么就能够继续“一路攀升”、“仕途高歌”呢?难道是为了“保护年轻干部”,还是另有隐情?用人上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个别人说了算”,带病提拔也就有了可能,只升不降更成了官场的一条司空见惯的“潜规则”。反腐未必要等养肥时。对于一些有问题的干部,不但不能提拔,更要严肃惩戒,方能彻底净化干部队伍,还公平正义于社会。
贪婪何时是头?俗话说,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没有一个官员,天生就是贪官,就是巨贪的,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小贪到巨贪的成长和演变过程。杨光亮从开始时的“怕得要命”到后来的“见多不怪”,贪婪的本性逐步暴露出来,并且越险越深。判决书显示,杨光亮的受贿犯罪事实多达19宗,收受不少企业负责人,及茂名各市、县、区多个部门负责人的贿款。利用土地大肆敛财、安排公务接待成“赚钱”筹码、利用影响力低价买别墅、接受下级单位“进贡”,如此名目众多的贪腐手段、敛财方法,使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逐步失去了党性原则,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到头来等待自己的不是别的,而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防微杜渐,时刻保持高度清醒,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一路走好。
权力岂可失控?官员职务犯罪,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其手中有着一定的权力。而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只所以会去给官员送礼行贿,看中的也是其手中的权力。而权力一旦失控,既易异化变质走样变形,沦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工具。作为手握重权、前呼后拥的常务副市长,巴结拉拢的人肯定如苍蝇一样成天围在其左右。这一方面要求官员自身要有坚定的党性、坚决的克制力,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官员权力运行的监督、监控、监管,使其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不但要监督其八小时之内,更要监督其八小时以外;不但要监管其本人,更要监管其亲属家人以及身边人。只有层层布控、环环设防,才能杜绝官员权力滥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官员的权力监督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官员松软疲的权力运行状态,乃长期任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奉劝那些还在职务犯罪边缘徘徊的官员们,早日警醒,遏制拜金主义和权力张狂,才能为好官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