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因在今年4月一起拆迁户自焚事件中未能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被曝于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引咎辞职”,但近期有网友指出他仍以原职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面对“引咎却不辞职”的质疑,曾侃融称至今仍未辞职的原因是“还在走程序”。
问责制度从无到有是个进步,但从近年不断曝出的种种“虚拟问责”来看,显然还大有“从虚到实”的提升空间。3个月答复辞职申请的限期都差不多过去了,曾侃融却还在“无奈”地等待上级部门的批复,在此期间,“不得不”满面春风地去参加视察、调研、开会之类的活动,真叫人家“情何以堪”。上级部门也太不体谅曾侃融“引咎”的诚心了。
《出师表》里说“陟罚臧否,不宜异同”,也就是说制度是铁律,对官员的奖罚不能因人而异。在老百姓看来,一个在恶劣的急性强拆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其“引咎辞职”该是立马生效、即刻兑现的,这也正是很多地方抚平汹涌民意的一种手段嘛。但这回人们的惯性思维冷不丁遭到了“程序”的狙击,你想看到问责的“虚实”,还得取决于程序的“快慢”。
时间永是流驶,被问责的官员依旧太平。那“程序”咋就“走”得这么慢呢,慢得让人不禁有了“方是真的,药是假的”这样出于“小人之心”的猜疑。上级部门在等什么呢?是出于不忍心?是还在为引咎辞职官员的出路绞尽脑汁,为A方案好还是B方案佳斟酌不定?还是干脆在看“风头”,等风头一过,就万事大吉?雨果说人是有两个焦点的椭圆,“事物是一个点,思想是另一点”,是不是因为“思想”摇摆不定,而使得对“事物”的判断也模糊不清,因而对问责一事也一直踌躇不定?
没错,7个月过去了,在拆迁户自焚所在地,早已成了“美丽的诗画”,诸如“真正的地产时代将到来,株洲低价卖房也能赚钱”的报道早已冲淡了强拆事件的阴影。这“诗画”越“美丽”,对负责强拆官员的处罚肯定越下不去手,毕竟当初他也只是“跟着笛子跳舞”,受人指派的,让他一人受罪,于心何忍?
若从这个角度看,要对假冒伪劣的“问责”说“不”谈何容易。在利益最大化这魔鬼的驱使下,那些能够直接跟“不畏死”的“刁民”肉搏战的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最后又往往得拿他们去“问责”,这不是比窦娥还“冤”吗?让他们先“屈”后“伸”,于情于理都是该当的。也正因如此,那些被问责官员,有了“官帽大挪移”的戏法,有了“明贬暗褒”的闹剧,有了“辞而不退”的“走程序式”捉迷藏游戏。
虽则在一个地方官场里,“根深不怕风摇动”的利益纽带,每每给问责制的落实带来很大的挑战,但问责的力度攸关政府公信力的强度,“民无信则不立”,一旦问责成了“问责秀”,民众的信任就会如沙漏中的沙一般不断流失。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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