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是河南省法院“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第一天,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冒雨前往驻马店遂平县两名上访群众家中回访。面对上访群众的声声诉说,张立勇起身道歉。听上访群众齐东升说为了两万多元车祸赔偿款奔波一年多后,张立勇很是气愤,他一把拉住群众的手说:“走,现在我就带你去县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县公路局的人当场还款。(12月7日《大河报》)
身为一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躬身帮助普通民众解决问题,的确值得赞许。但令人困惑的是,如果张立勇不是一省高院院长,那两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兑现吗?最简单的对比是,在张立勇回访之前,地方法院虽然早已作出判决,但齐东升赢了官司却无法从县公路局拿到赔偿款。很显然,县公路局的人当场还款,敬畏的不是法律,而是省高院院长身份以及他手中的权力。
大家都知道,无论是法官回访活动还是高院院长出手相助,都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但民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却又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不确定性。高院院长现场帮助群众讨要欠款,这样的“待遇”,是可遇不可求的,其概率跟买彩票中大奖相差无几。买彩票中大奖的人,终究是极少数。同理,能得到高院院长帮忙要账的人,更是凤毛麟角。那么,其他没有碰到“奇迹”的被欠薪者呢?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否要在执行难的哀叹中落空?
“院长现场帮助要回欠款”背后的权力效应,只能让民众对权力产生更强的依赖性,对法律权威反而是一种削弱,这会让群众更加深信:信法律不如信权力,“打官司不如找领导”。高院院长帮忙要账的“奇迹”难以复制,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对保护合法权益能够形成稳定预期的只能是法律,而不是高官权力的偶然性伸手。遗憾的是,张立勇帮助两位上访者解决问题,依靠的正是自己是高院院长的身份与权力,而非常态的司法力量。
基层法院若都能依法办事,何需张立勇指示“半个月内结案”?如基层法院执行都能到位,何需张立勇去县公路局帮齐东升现场要账?作为高院院长,张立勇的确有能力帮助这两位当事人,除此之外,他更应该做的,其实是大力推动司法系统高效运作,破解法院“执行难”这一顽症等,如此,才能让法律而非权力成为民众时时可信赖的权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