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1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该局出10万元面向社会征集该系统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11月14日《大河报》)
客观而言,在注重公共形象的今天,河南药监局出此主意也不错。可笔者还是觉得,形象不是“征集”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尤其是在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不懈斗争中,磨炼摔打出来的。
不妨看看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的现实,虽然实施了严厉打击,但距离群众的需要,以及温总理“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比如,在瘦肉精祸害了猪肉之后,其他地方相继出现了“瘦肉精羊肉”、“瘦肉精兔肉”。群众期待的“绝对放心”的食品环境,始终没能够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药监局的标志形象就算再风光、再独特、再有创意,群众都会觉得非常暗淡,重金征集也不过是缘木求鱼。
其实,塑造形象最终需要专业精神、透明作为、社会责任和良好成效。所以,笔者还要为河南药监局提几点建议,征集形象标志的同时,更要用兢兢业业、不徇私情的执法行为,用焕然一新、群众满意的食品药品环境,去树立形象。让群众成为最好的形象评价者,让井然有序的食品环境,成为机关执法形象最有力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