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昨天出台楼市“限价令”,将商品房售价限制在5800元/平方米之下,但该政策只执行到2011年12月31日。51天的“限价令”被指是中山市打出的“擦边球”,目的就是为了在不限购的情况下完成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而这一举措或引发其他三线城市集体效仿。(11月11日《北京晨报》)
10天前珠海市亦曾颁发“双限令”,既限购又限价,而其“限价令”的期限也是定在年底。珠海市和中山市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为了压制住房价上涨势头,使其符合年初所承诺的房价调控标准,以度过中央对地方政府调控成绩的考核。这一招非常有效果,乃是通过行政手段,在游戏规则范围之内,以调控楼市的名义完成任务,应付上级。
应该说,“限价令”对房价走势的影响很大,因为地方政府乃是直接制定价格上限,超过限价的即不能办理登记和销售。如此一来就等于是在釜底抽薪,开发商虽有怨言也无可奈何,要么按照限价销售,要么就推迟楼盘上市时间,等到“限价令”期限过去后再卖。
当然,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迅速把房价打下来,使其降到既定调控目标之内,兑现年初的调控承诺。但其弊端则是严重扭曲市场价格,并未真正把房价调控下来,而是人为制造的一个假象,会影响市场对房价走势和调控效果的判断。而且“限价令”的期限之短,也把这种伪造政绩的短视心态暴露无遗,只考虑眼前的政绩需要而罔顾长期民生需求,其弊远远大于利。
两地接连推出短期“限价令”,实则显示出地方政府并非真心想调控楼市,只是碍于中央的考核压力罢了。否则在年初制定调控目标之时,就可以借势推出“限价令”,使开发商打消涨价的念头,把房价控制在调控目标范围之内,而不是到年尾了才来临时抱佛脚。如此看来,“限价令”已经变味,不再是一把调控利剑,而是成为地方政府用来展示楼市调控效果的“遮羞布”,且一旦目的达到,就立刻被无情地抛弃。
可以预见到的是,随着年底考核时间的逼近,还会有更多城市推出短期“限价令”,加入到限价的队伍中,将超过控制目标的房价打下来,以顺利完成考核。而这样也会给市场造成干扰,“限价令”所制造的只是降价幻象,并不是真实的市场走势。因此,要排除这方面的价格干扰,过滤掉这些无用的信息,避免因表面上的调控效果影响到未来的政策走向,致使调控政策逆转,再次使楼市调控付诸东流。(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