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新京报》“微博大义”栏目刊登央视评论员王志安发的一条微博:“年底将至,好几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学习,有党校组织的,有行业内部系统组织的。一问才知道,今年的预算必须想办法花掉,否则就得退回去。现在的政府真是有钱,一年30%的财政增长,花不完也舍不得给纳税人退些税,而是千方百计要花掉。”(10月31日《新京报》)
把钱花到哪里,如何少花钱多办事,是我们大多数人在花钱之时首要考虑的问题,然而“必须想办法把钱花掉”的现实表明,一些地方和部门其实并不在意钱花得是不是地方,是不是花得太浪费,他们在意的是“必须”、“想办法”、“千方百计”、“要花掉”,否则,剩余的钱就得“退回去”。那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花钱的底气呢?是我们的财政制度存在缺陷。
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全年收入的91.12%,而支出比例仅69.32%。而财政部编制的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显示,今年全国财政支出超10万亿元。看来,“必须想办法把钱花掉”将成为很多地方的地方和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了。
其实,“必须想办法把钱花掉”现象并非始于今年,中央对此也并非没有明文禁止。查阅有关资料得知,几乎每年年底,中办、国办都要明文“严禁”“突击花钱”。但年年严禁“突击花钱”,年年“突击花钱”依旧。看来,年年为“严禁突击花钱”而发文的最大意义,不在于遏制“突击花钱”的势头,而在于证明“突击花钱”不仅确凿存在,而且还相当普遍。
要花钱,首先得有钱花,尤其是“必须想办法把钱花掉”,其前提是手里得有“相当的余钱”。对于这一点,我们经常能听到的说法是——人太多、钱太少。现实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必须想办法”弄钱的地方,很多很多。比如,修桥要钱,建路要钱,发展教育要钱,医疗保障要钱,特别是年关到了,还有不少穷人需要关爱也要钱……提起这些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往往感慨:没钱真难办事;可“突击花钱”的时候,又有谁感觉钱来得很难。
不必讳言,对于有些地方和部门来说,钱似乎就是权,不管这些钱花到哪里,只要钱没花出去就等于权没有用出去;而只有钱花出去,权的价值似乎才能得到最大发挥。于是我们看到,每到年底,有些部委局办附近宾馆满满的人群,有些官员拟待接见的名单长得不见尽头。钱花出去了,政绩有了,下一年可据此争取更多的资金。从另一方面来说,自己也能因此得到实惠。
于是,剩余的钱不花白不花,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想办法把钱花掉”只能成为一种“必须”。因此,要想真正杜绝“突击花钱”现象,靠文件不行,靠相关部门的自律更不行,只有靠制度的约束规范,只有从制权入手,规范权力,确保权力运行体系透明,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年终突击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