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买官诈骗案:该市某局党委书记8万元买官被骗,诈骗者徐某获刑3年半。经多方印证,记者获知“买官”者为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案发至今,其仍在原岗位上任职,似乎未受“买官”事件影响(10月25日新华网)。
买官被骗的案子不在少数,可像上述新闻报道的这位书记一样,买官被骗,骗子都被绳之以法了,但其人还在原岗位任职未受丝毫影响的情况,却着实罕见。
买官被骗——究竟是骗子的骗术太高明,还是试图买官的官员太缺乏头脑,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骗子之所以行骗成功,在于买官者热昏头的权力欲望。纵然是因为买官行贿而骗子落网没有成功,不能构成行贿罪,但这确是毫无疑问的严重违纪行为,起码应该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可买官者至今安然无恙,仿佛成了这起诈骗案中的“受害者”,其中折射出来的问题发人深省。
贪官因为买官被骗而曝光落马的先例比比皆是。吉林省延边州政府原副秘书长车钟日,花费180万元买官,结果骗子意外被警方抓获,由此也牵出他贪污、接受开发商贿赂的犯罪事实;江苏省徐州市原市委副书记陈耀南在任镇江市委副书记时,为了就地“扶正”,跑官受骗;河北省保定市前市委书记王昆山在任上仅仅停留了54天,成了任期最短的市委书记,而他落马的原因也为“索贿买官”等等。
当然,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我们不能断言买官者就一定是贪官,但其出钱买官的心态,足以说明其个体的权力伦理已经出现异化扭曲。人们显然不能相信,一个铤而走险要买官的官员会是一位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事实上,为了调动升迁,轻而易举地就拿出8万元来行贿,这已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很多问题了。
买官卖官为党纪国法所不容。面对一起被公开的买官被骗案件中的“当事人”,相关部门应该立即介入调查,不要说查出问题要接受法律制裁,纵然查不出贪腐问题,让一个买官被骗者继续在领导岗位上呆着,只会败坏公权力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