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变“丧葬费”之恶不止人格侮辱

时间:2011-10-20 10:47   来源:千龙网

  从事盲人按摩的残疾人王芳领取生活补贴,却是以“抚恤金丧葬费”名义开出的。王芳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而将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为此,10月17日下午街道办事处回应称用“抚恤金丧葬费”的名义发补偿金是为了早点给钱。(10月18日《京华时报》)

  这实在是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不言谢吧,人家似乎初衷不错,用心良苦;言谢吧,这样的做法也实在太伤人。做人总得有一点尊严吧,这种事情摊到谁身上谁受得了?更何况,作为一个残疾人,王芳的心理情感比正常的健康人要脆弱得多。从这个角度看,别说街道办事处对此另有说法,就是实在有苦衷,那也不失为一种恶。

  甚至,这种做法之恶还不止于对人格的侮辱。因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原因,导致了王芳投资的按摩服务室被搬离,她以开拓业务预售出的2万多元优惠卡也因此受到影响。按道理,社区服务中心补偿她,不仅是对残疾人的关爱,也是种责任。也就是说,社区服务中心在积极与残疾人王芳达成协议时就应该是有准备的,也应该有这笔经费。出了问题说 “当时苦于没有其他经费”,甚至做出“丧葬费”顶包“生活补贴”,说到底还是相关部门对公款管理混乱。

  不仅如此,这当中还涉及两个问题:首先,生活补贴和丧葬费不仅概念不同,补偿的审批程序、标准也不尽相同,将两者混为一谈,会不会存在中间环节有人雁过拔毛?这无疑增加了监管成本。其次,一旦任凭这样拆东墙补西墙、对专款的挪用的做法成风,以后有人来领“丧葬费”,又拿什么来顶上?近年来,优惠政策多多,可百姓欲从相关部门那里拿回一点补贴,那却比登天还难,甚至有的到死也拿不到补贴。这当中,谁敢说这跟专款专用被肆意破坏没有关系?

  由此看,这种做法对人格的侮辱,实际上只是表象的、简单的恶;而深层的、可怕的恶,这是这样的操作对政策和法律的破坏,值得整个社会思考。(贺成)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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