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状况观察》报告显示,内地县处级官员室内案头工作几乎占了工作总时间的2/3,而党政“一把手”平均每周要开会5.55次,平均一个工作日超过一个会,平均每周陪同上级领导或本行政区域外的来访人员视察调研、参观考察4次(《学习时报》10月18日)。
对于“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你能想到什么?事实上,在“对上负责”的话语环境中,这种现象并不值得奇怪,在一定程度上,“内地县处级官员室内案头工作几乎占了工作总时间的2/3”与其逻辑如出一辙———“对上负责而非对下负责”成了行事逻辑。当会议、检察和陪同领导成为县处级官员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时,恐怕不出现“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才是值得奇怪的。
“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的潜台词在于不少干部勤于“亲上”,而忘记了人民群众,对权力的来源熟视无睹。有官员曾说,“现在的办公条件越来越好,但群众办事却越来越难了;高速公路越修越多,干部和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了;通讯水平越来越高,干部和群众的联系却越来越少了”。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就是权力来源迷失的产物。
常识告诉我们,公权来自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公民权利是公权力的起点和源泉。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不过是来自最高权力的委托,而最高权力则掌握在人民手中。
但由于现实的吊诡,当上级而不是公众决定官员的命运,当官员认为权力来自于上级而不是公众权利让渡的时候,官员与公众关系的走调和变形就是必然。在笔者看来,离开了对权力来源问题的理性认识,就不可能真正厘清“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的误区所在。
从理性的个体角度来看,获取利益或者升迁是公务员作为理性个体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理性人的必然反映,但由此造成公务员对上负责或者仅仅对上负责而对公疾苦漠不关心,最终导致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横生时,就不是仅仅可以用理性的个体来作为辩护的理由。
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政府官员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也具有自身的利益取向。如个人价值的实现、职位的升迁、个人经济利益的增进、对舒适生活的追求等等。笔者以为,“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在揭示官员对上负责事实的同时,也是制度和现实错位的显现。
权力姓“公”,名“民”。权力的产生是为了协调和处理各种公共事务而出现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应正视“县处级官员职位越高陪领导时间越长”背后的制度困境和现实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