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逼”行长放贷,金融乱象不可死灰复燃

时间:2011-10-12 14:06   来源:广州日报

  “国庆前,市长带着财政局长跑到我办公室,召集班子成员‘全过来’,”苏南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行长介绍,“他说,你们要是再不放贷款,许多项目就要断掉,这些项目来得不容易,要是出问题,我就先把存在你们银行的几十个亿财政资金划走。”(10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

  笔者在银行工作30年,上世纪90年代前后,银行不是真正的银行,而是政府的出纳。那时,各级政府对银行贷款横加干预,地方官员强令银行放贷,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给四大行向商业银行转型造成了巨大障碍。最终国家给四大行不良贷款买单几千亿元,包括后来四大行上市再次剥离的不良贷款中,还有相当部分是过去靠行政命令发放的贷款。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期以后,国务院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地方政府不得干预银行经营,不得命令银行发放贷款。此后,地方政府和官员强迫银行发放贷款事件渐渐消失。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贷款决策权得到政府尊重并自主决策。上世纪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前几年,一个良好的金融秩序基本形成。

  已经绝迹十几年的地方政府官员逼迫银行贷款的现象决不能死灰复燃。否则,不但会使得货币投放失控而且将酿成新的巨额不良贷款,形成巨大金融风险。贷款的坏账反弹与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风险交织在一起,最终必将走向中国式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目前,中国金融市场风险凸显。我认为,这个祸根是从彻底放开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开始的。正是民间借贷的乱局才使得目前各路资金包括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都跑到民间借贷市场。不但酿造资金链断裂的巨大金融风险,而且加剧中小企业资金紧张以及其他项目资金的紧缺。这样,急红了眼的地方政府以及官员必然上门逼迫银行发放贷款。一个恶性循环正在形成。

  必须重申地方政府不能干预银行经营、放贷的铁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彻底规范民间借贷。这样,资金才会主动回到金融笼子里,才会主动回归到实体、实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里。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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