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醒目“保护牌”到隐蔽“保护伞”

时间:2011-10-11 11:01   来源:西安晚报

  县委、县政府给企业挂上“保护牌”,这是安徽省怀宁县的事。比如,一块叫做“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上面赫然标写着“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的字样,就挂在当地一家酒店门口,甚是刺眼。本应依法进行的检查、收费会得到这样的“豁免权”?当地政府的答案是为了促进地方招商引资。(10月10日《人民日报》)

  面对质疑,当地表示,“保护牌”的政策在年初时已经取消了,只不过是一些企业还是把牌子挂出来,并且强调,“法律规定的相关检查和收费不在约束范围内。”这样的回应如果说是一种危机公关,那恐怕也太失败了。只要有点常识都明白,政策取消之时,本应就是牌子摘下之日,那些醒目的“保护牌”就挂在那里,这岂不就是公然的行政与执法的不作为?

  法律的归法律,权力的归权力。现在当地强调,这种“保护牌”对法律规定相关检查和收费没有约束力,这样的说法,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按照这个逻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暗示,这个地方有很多公权力不按法律进行检查?不论如何,政府给企业挂上这种不明所以的“保护牌”,都足以昭示着当地缺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招商引资”的确是个好理由。然而,一些地方招来了商,却没有带来真正的民生福祉。环境污染,矿难频发,税收流失,血汗工厂,这一切,在“招商引资”那面大旗下公然上演着。

  尽管安徽省怀宁县表示“保护牌”政策取消了,毕竟,这样做法确实显得权力太弱智了。但是,撤下公然的“保护牌”,暗地里却依旧可能撑起“保护伞”。就算安徽怀宁那家酒店门口的“保护牌”被摘下了,但如果权力“保护伞”还存在,恐怕依然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让法律一脸茫然。

  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制度与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保障其权威与公信。不论是醒目的“保护牌”,还是隐蔽的“保护伞”,都是公权力缺乏应有品质的表现。对一些地方的公权力来说,当务之急,不止是摘下“保护牌”,更重要的是真正依据法律,来拆除“保护伞”。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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