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靠什么“扶起”摔倒的老人

时间:2011-10-10 10:28   来源:新京报

  10月5日是九九重阳节。1989年以后,中国把这个秋高气爽、登高望远的一天,定为老人节。可是,重阳临近,却看到有关老人救助的困扰话题,越来越多。这些话题其实很早开始,并且催生了卫生部《老年人跌倒干预指南》等一系列技术指南。它引发更多议论,有人认为,本来引发关注的就不是技术问题。我感觉,许多不同层面的问题纠葛在一起,乱麻一团。

  1教育:立即补上急救课

  未来的社会健康,就在今天的孩子身上。美国坚持对一个个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一步步地培育,就形成今天社会急救的普及。

  谈救助技术,也要问技术怎么得到。伤害救助,确实只靠道德是不够的,还需要最起码的救助技术。救助不恰当和救助不及时,同样危险而致命。例如美国的跌倒救护,专业人员来,只要判断有一点点颈椎受伤的可能,就会先固定颈部,以防可能的截瘫。假如没有救助技术,很可能动比不动更糟,这是医生都知道、也应该普及到每个人的常识。

  很多国家的教育法律规定,成年前必须掌握基本急救知识,美国也不例外。美国幼儿教育的三分之一是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规避:不要轻易成为他人的急救对象;小学就进入对他人急救的教育,除简单包扎,还有专家作出细节指导,例如,如何在求救电话中说明所有必要信息;到中学阶段,已经正式学习外伤急救、心肺复苏和心脏除颤等。

  急救是一门必修课,必须考试,合格可以拿到急救资格证书。在这样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出事就不怕遇不到有资格的人。相反,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做某些需要技术的急救,在美国是违法的。

  技术教育也同时兼顾了道德,它并非简单的技术指导,它有大量操练,就是把“冲上去救助”训练成人的本能。遇到紧急情况,受过训的人不但不会怕、不会手足无措,还会像医生护士一样,把上前判断情况和做出处理,认定为自己的本分。

  在一些中国的救助案例中,大家感慨:老人倒下,很多人怎么只围观而不施援手,反倒会有外国人上前施救。

  其实,它反映的是双方教育的本质差别。中国几十年没有建立在常识基础上的以人为本教育。没有首先顾及青少年自我保护、顾及未来在社会上的个人生存能力和心理健康、顾及他们个人如何与社会接轨,如何得到自助和相互救助能力?

  未来的社会健康,就在今天的孩子身上。美国坚持对一个个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一步步地培育,就形成今天社会急救的普及。所以,卫生部出台急救指南,固然是好事。可是,救助行为涉及类似医生护士的操作,需要长期反复的专业实战训练,阅读是远远不够。

  中国现在已经形成急救空白,不仅对学校教育应该有相关立法,亡羊补牢,社会也应该立即建立成人救助训练机构,作为对当下社会空缺的填补。

  2保障:个案后的制度安排

  个人伤害、急救,看上去是一些简单个案,其实牵涉背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避免“没钱治伤”引出诬陷他人的下下策。

  除了教育制度安排,还有社会救助网络的布局。路人急救毕竟是临时处理,关键还是尽早招来专业救护和送医。美国无论城乡,基本都在专业救护网络之中,打救助电话叫来救护车的速度很快。不过,这种布局也是逐渐铺开的。

  我家在农区,一切都慢一拍,刚搬来时不熟悉,以为全美急救电话早已布局完成,遇到家人需要急救,打过去才发现911急救电话还没延伸到我家,所幸一定距离内都有救护车站。直到几年后,急救网络才延伸过来。

  美国在专业急救点没有延伸到的农村,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如警察、消防等,都经训练兼职急救和协助送医。在中国,救助网点的布置,其实也可以通过立法迅速推行。

  另一个社会救助的构架,是法律对公共场所的各种安全规范,尽可能把意外事故降到最低。很多老人受伤来自公共场所建筑、道路等的不安全。有了法律,受伤害者也有了起诉责任者的依据。

  几年前,美国新泽西州就有一起对华人的伤害赔偿。

  事故发生在2006年新泽西州的蒙哥马利市,从华东理工大学退休的沈先生,在来美探亲期间,经常搭乘属市政府运送老年人的公车。有一次,下车时因残障升降机损坏,一名93岁坐轮椅的老人无法顺利下车。升降机已经坏了一段时间,期间都是由同车老人自发协助轮椅上下车,那天,71岁的沈教授也和同车老人一起上前协助,而驾驶员却坐在驾驶座上没动。

  不料,在过程中,沈先生跌倒在水泥地上,颈椎两处骨折,造成高位截瘫,三个月后选择了回国。2008年,他虽是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仍委托美国律师向法院起诉了蒙哥马利市的市政府:老人专车没有配备适当设备协助残障者,坏设备拖延修理,没有配备受过专门训练的驾驶员,驾驶员没有尽职协助,市政府忽略公共安全,违反了美国《残障者法案》。

  按美国法律,市政府看到自己显然要败诉,就达成庭外和解,同意向沈先生支付360万美元的赔偿,由政府投伤害保险的两个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美国的安全规范覆盖一切公共场所,政府和商家皆在其内。对公共场所广泛的伤害保险,也使得万一发生事故时,赔偿有保障。

  由此可以看到,个人伤害、急救,看上去是一些简单个案,其实牵涉背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著名的南京“徐寿兰诉彭宇案”,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66岁的徐寿兰是在医院看到将要支付庞大医疗费用,才转而指称彭宇是撞她的肇事者。

  假设这是事实,这也涉及了背后的老人的医疗保险问题。美国曾是出了名的非全民医疗保险国家,也就是容许一些人选择不购买医疗保险。现在的全民保险也还在争议和司法挑战中。但是,即便没有全民医保时,美国的老人和低收入人群,也一直都在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庇护下。

  同时,任何急诊急救都不能因病人无法支付而不救。先把“徐寿兰诉彭宇案”这类案例的法律道德问题放在一边,看政府对老人的医疗支持是否尽到责任,看我们有没有“急症没钱也必须先救”的法律,看这样的法律是否事实执行,也可以避免“没钱治伤”引出诬陷他人的下下策。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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