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新宁县纪委要求立即停发116名“吃空饷”人员工资,责令他们将先前所领工资限期全部退回。纪委负责人表示,还将经济处罚有关单位负责人。(10月4日《湖南日报》)
新宁县一下子揪出116条“吃空饷”的“蛀虫”,按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保守估算,清理行动每年至少可以让县财政减少100多万元的无谓负担。与其他地方只将矛头对准“吃空饷”者不同,新宁还将对“发空饷”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这算是找到了“吃空饷”现象的“七寸”。
“吃空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如果没有另一个巴掌——“发空饷”的呼应配合,“空饷”是根本吃不成的。其实,每一起“吃空饷”现象,不管是由于体制原因、“吃空饷”者的个人原因、单位领导的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有一点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单位的负责人对“吃空饷”现象心知肚明,并给予了默许甚至明示。正是单位负责人这个“发空饷”者的认同态度,才使得“吃空饷”能够大行其道。
因而,欲治“吃空饷”,必先治“发空饷”,遏制了“发空饷”,“吃空饷”就彻底无门了。“吃空饷”等同诈骗,如果要追究“吃空饷”者的法律责任,应该先追究“发空饷”者的法律责任。就像受贿罪和行贿罪是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吃空饷”和“发空饷”也是一对孪生兄弟。 (李英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