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假反贪局长”诈骗还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时间:2011-09-30 10:54   来源:人民网

  一个普通的大客司机,却自称已当了五六年的反贪局副局长。借着当事人有求于他的心理,隔三岔五地上门“借钱”。近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彭绪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9月28日新华网)

  见过胆肥的,没见过胆这么肥的。可这种胆肥的人偏偏大有人在。这位假“反贪局长”,脸不变色心不跳地说出自己的“官位”,而后大肆骗人钱财,为什么?因为别人有求有己,不对,不是有求于己,而是有求于“反贪局副局长”这个职位。某些人有一种情结,“朝中有人好办事”,如果有个亲戚当官,七大姑八大姨恨不得把这“官”当祖宗供着,为的就是以后好办事儿。彭绪正是利用了这一特点,大颜不惭地对外宣称自己是“反贪局副局长”。不过,对这件事,也须“横看成岭侧成峰”,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则说明了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比如说周某,想举报厂领导受贿一事,本该到信访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可听亲威一说自己认识“反贪局副局长”,马上寄希望于“有人”这两个字上。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须走到群众中间“下访”。不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施政就没有方向。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大下访”活动,走到群众中间,查问题,找思路。能解决的现场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帮助协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时,可能一件很小的事就能引发大的事件。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办好他们想办但办不好、办不了的事儿,骗子才不会把主意打到局长、书记等职位上来。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须发挥传统诉求渠道的作用。传统诉求渠道主要包括来人、来电、来信等。有些群众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署名。有关部门在处理这类信访件时,不能把目光盯在是否署名上,而是有问题就一查到底,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反馈。如果群众想不通,也应该及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而不是宣布结果就了事。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须注重网络平台的作用。从目前看,网络正以极快速度取代了传统的诉求模式,在网络上收集社情民意,认真予以答复并加以解决,是时下一些地方采取的有效措施。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问政”应该成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一种简便、快捷的方法。各地在当地门户网站等平台上,都建立了电子信箱、留言板等,用以接收群众反映,但是效果却让不尽如人意,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喜欢“打瞌睡”,有的长时间不更新,有的反映问题后石沉大海,网站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本来挺好的一条渠道,却成了摆设。当然,更多的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了网络平台的作用,配备专门力量搜集舆情,特别是负面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冒充官员行骗,彭绪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原因很简单,官员手中有权力。骗子正是看中了摸透了国人心理和制度缺陷这两点,才敢冒充诈骗。看来,加大宣传的力度,弥补制度的漏洞,才能防止假官行骗闹剧的上演。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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