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了的14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不会“卷土重来”?

时间:2011-09-27 10:17   来源:人民网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称,2006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共清查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9月26日《新京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竟然高达148405个,幸运的是,现在总算是进行了清理,总撤销率为97.16%,撤销率如此之高,可见其决心之大,理应高兴,可毕竟还是保留了4218个项目,这些项目会不会重新繁衍?评比表彰会不会“卷土重来”?

  评比表彰太多,会给老百姓带来生活和工作上的麻烦,但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评比表彰往往成为部门谋私利的工具,而许多的评比表彰也已异化为领导干部的“专属”,如果再不对评比表彰进行清理,恐怕评比表彰就失却了最初的本质意义。评比表彰,本是为激励先进,本是为了树立榜样,但一旦变味,不仅达不到效果,反而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评比表彰不能太多太滥,应该精减,应该保持其权威性和激励性。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评比表彰总撤销率为97.16%,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更应该看到评比表彰背后的利益纠缠,应该看到既得利益者的“不死心”,如何阻止不“卷土重来”?这显然是在清理之后必须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据介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经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那么什么是原则之外?如果要新增常识项目,又该有怎样的程序?能不能规定必须经过民意程序?

  又如规定,严格控制县处级干部所占比重。这个比重究竟是多少?如果突破了又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可惜的是,依然是迷雾重重,不见其底。

  又如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这条应该是“死穴”,但如果不加强监督,如果不引入民意监督,恐怕又会变成纸上空文。

  其实,要想防止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过多不过滥,最重要的就是在制度上保障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否则,时间长了,管理松懈了,评比达标又会多起来,或许再来一轮清理,又将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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