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正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通过开展活动,使党员干部以强烈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立足岗位,更好地为民服务,从而赢得群众赞誉。
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和评价这一活动开展实效的标准。这些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单位和行业,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关键要关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提供群众最需要的帮助。但如果履行职责不认真、办事不主动、服务不热情,即使提供了服务,群众也不会满意。因此,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从树立形象、转变作风、赢得群众满意做起。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有一张好“面孔”。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是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最多的部门,也是最直接体现党的形象的部门。这些部门在为民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往往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影响着干群关系。“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就要先从党员干部的服务形象抓起,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的热情与耐心。对前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相迎,多些微笑、少些冷淡,多些礼貌、少些生硬,多些热心、少些烦燥,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彻底转变群众头脑中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有一把好“刷子”。服务水平和质量是衡量“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效果的“尺子”,群众满意不满意主要也是对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评价。要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效,赢得群众满意,就要立足单位和行业的职责特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练就服务本领,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率,打造服务品牌,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围绕搞好服务,开展一些业务技能比拼、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比拼、工作业绩比拼等,在创先争优过程中,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打造成一个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有一套好“机制”。“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旨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搞好为民服务,这应该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长期追求,而非“一阵风”式突击。所以,要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效,需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来规范和约束。建立亮牌承诺制度,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我鼓劲加压,服务为民,确保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建立定期评比制度,让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业务技能、服务水平上创先争优成为常态,确保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群众评议制度,让服务对象评议创先争优活动实效,确保在服务中赢得群众满意。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还要避免活动与实际表现脱节,出现就落实抓活动,甚至一边热情高涨搞活动、一边态度冷漠对群众的现象,这样才能扎实开展好活动,提升干部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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