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籍贯山西的媒体人李建军在博客上直指“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参与打人的奥迪车司机苏楠可能系山西省公安厅一副厅长非婚所生之子。有媒体电话采访该省公安厅厅长杨某。杨表示:“是否有私生子是他个人的私事,由他个人去处理。”
一位堂堂的副厅长是否有私生子,仅仅是个人私事吗?杨厅长的这番解释,可谓语惊四座,让人错愕。一名高级干部,有没有私生子,起码涉及两宗“罪”——
一是官员有私生子,是生活作风有问题,事关的不仅仅是个人私事,还有党纪国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德才兼备是评价和衡量一位党员干部是否称职、合格的标准。一个党员干部是否有私生子,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规范和约束的。但是,一名副厅长是否有私生子,在杨厅长眼里,咋就成了个人私事,不是由组织查实、追究,而应由当事人个人处理?
二是官员有私生子,是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作为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干部超生,无论是婚内生育,还是非婚生,一律要“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但匪夷所思的是,在这位杨厅长的眼里,副厅长假如有私生子(当然是超生),居然还是个人私事,而无需依法或依政策被追究!
说来也是笑话,苏楠是谁?他是不是官员的私生子?面对网友的网曝,以及媒体的追问,苏楠的身份竟然成谜。更让人大惑不解的是,不仅苏楠的身份成谜,就连他的“坐骑”——晋O-00888号奥迪车竟然也成谜。
面对一起普通的“打人事件”,一方面警方竟然搞不清楚一辆奥迪车来自哪?不知道打人者的爹是谁?另一方面,作为公安厅厅长,竟声称副厅长有无私生子是个人私事。这实在太不正常。
一些飞扬跋扈的“官二代”、“富二代”,不仅会“坑爹”,而且还会坑害社会。“私生子”事件,试看最后如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