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这是挂在安徽怀宁县独秀国际大酒店总台的“保护牌”内容,铜牌上“保护牌”三个红色大字居中,其上一行写着“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末行落款“中共怀宁县委、怀宁县人民政府”。
“保护伞”通常是隐形的,这“保护牌”可是金光闪闪的,虽不比御赐金牌,但毕竟“是县政府发的”,其牌头还是靠硬的,不是画符镇鬼的一张薄纸,所以招商引资企业都在乎它,连下面的员工都因此说话有了底气。就像相亲有讲“非诚勿扰”,来我店检查得非“准”勿查,必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而发“保护牌”的初衷,确实也是当地政府为保护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驱鬼,借助钟馗”。这块“保护牌”似乎向人们昭示,这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并不怎么尽如人意,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想必有不少,人生地不熟的外来投资商就怕这个,于是到招商局领块“保护牌”,以图驱挡各路小鬼。一位杭州的老板曾告诉我,几年前他到某省的一个镇去考察,当地听说有投资意向的“浙商”驾到,一路鸣锣开道迎为上宾,一旦等你批地建厂巨额投资下去了,他就撒手不管了,什么优惠政策啊、贷款啊,之前的种种承诺一概如屁放过,而且最难缠是各路小鬼,三日两头来“骚扰”你。
怀宁县这块“保护牌”, 是不是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发下去的?发“保护牌”给企业,只能说明当地政府还没有转变职能,还缺乏法制和服务意识,还是停留在以权代法的施政层面。试问,给了“保护牌”,就可享受某些豁免特权,那没有“保护牌”的企业是否可能饱受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之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