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箱操作催生与“官方背景”有关的交易

时间:2011-09-08 13:28   来源:工人日报

  总有一些地方、一些人习惯于暗箱操作。尤其在当前一些行政审批必须保留、一些行业必须进行准入管理的前提下,暗箱操作的空间越大,产生违法牟利的空间就越大

  据《中国青年报》9月5日报道,2009年3月,河北唐山两名企业家花了500多万元买下一座铁矿,委托一家矿业咨询公司办理相关证照。去年3月,该公司通知他们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去领证。二人从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那里接过装有探矿权证的档案袋,后来的结果却让他们目瞪口呆:这个矿权证是假的。此前,他们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官网信息公开栏上看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调查函,网站显示的信息是已办结。对此骗局,驻国土资源部纪委官员表示,“这件事跟部里没关系”。河北省国土厅纪检书记说,“我们的工作人员没参与这个事”。涉案部分人员已被批捕。这一纸假证所牵出的代办矿产资源权证利益链条,折射出不少问题。

  对于这起案件的发生,当事各方的观点迥异:受害人认为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事部门则否认有任何失职的地方,受骗完全是受害人轻信的结果。最终的结论有待调查部门核实,但有一点不容否认:“官方背景”为不法中介的违法行为“背了书”,案件同时给有关部门造成一定的声誉损害。

  之所以说“官方背景”给不法中介的违法行为“背了书”,一是假证是在国土资源部的政务大厅中领取的;二是国土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无意中“误入”违法行为的过程,为不法中介代传了档案;三是不法中介多次带受害人宴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办公地点确为相关部门所有,从而营造出该中介具有一定“官方背景”的假象;四是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出了不该出的错。不法中介正是利用这些“拼图式”的“官方背景”,达到了诈骗目的。

  不法中介利用“官方背景”从事违法行为,前提是“官方背景”有空子可钻。其一,一些政府文件没有防伪标示,或者防伪标示不容易让普通人辨识;其二,先公示、后行政的模式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暗箱操作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存在;其三,行政准入形成的证照利润为不法中介提供了诈骗机会;其四,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上的瑕疵或者疏漏放大了所谓的“能人”效应;其五,国人固有的“衙门有人好办事”习俗弱化了某些人的警惕意识。

  不法中介利用“官方背景”进行诈骗,有不少先例。比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生的重大集资诈骗案就有其影子,该案中不少被骗者也知道高息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但因为不法人员告诉他们有许多公务员参与,于是轻信其具有“官方背景”而蜂拥参入。比如,多次发生的假文凭事件,就有一些著名大学为不法中介提供场所,一些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生源,一些用人单位承认其“野鸡文凭”,这些“背景”综合在一起,使上当受骗者形成了虚假判断。类似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不可小视。防范不法中介利用“官方背景”从事违法行为很重要。

  事实上,防范不法中介利用“官方背景”从事违法行为的规定和要求并不少,但有些政府部门对此重视不够。虽然我们一直呼吁程序公开,阳光操作,但总有一些地方、一些人习惯于暗箱操作。尤其在当前一些行政审批必须保留、一些行业必须进行准入管理的前提下,暗箱操作的空间越大,产生违法牟利的空间就越大。试想,如果防范到位,一切公开透明,也就不会存在上述一些“巧合”,受骗者诿过相关部门还能找到借口吗?相关部门还用声明自己与假证无关吗?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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