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陕西、山西两个中原大省的党员干部掀起了一场“干部下乡”的热潮。驻村期间,劳作之余,有的领导干部还亲自动手撰写了下乡日记,远有山西省副省长刘维佳《一位副省长的下乡日记》,近有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的下乡日记,均引起较大反响。笔者很认真地拜读了路厅长的下乡日记,在赞赏路厅长的亲民作风、爱民情怀之余,从日记的字里行间似乎还发现了一些较浓的权力作秀痕迹。
路厅长在日记的开篇就写到,“这次下乡厅里作了严格要求,不迎送、不陪同,‘驻村不扰民、赴县不扰官’”云云。但日记通篇,我们看到在厅长驻村期间,所驻的方塔村先后出现了“驻村工作组的6名干部”、“法制报告会和法制文艺演出”的工作人员及演职人员、“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和办公室主任高涛”、“陕西汉唐公证处的负责人杨磊”、“县司法局的白局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姚引良同志”等诸多人物,当然还有未在前台露面的秘书甲、司机乙、记者丙等跑龙套的角色。可以想象,一个仅有138户601口人的本应十分宁静的小村庄,突然间车水马龙、官员云集,“村里的小广场上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村民们像是过大年一样喜气洋洋”,那是一个何等壮观的场面。这显然与路厅长自己亲自倡导的“不扰民、不扰官”“微服私访”初衷背道而驰了。
蹲点期间,路厅长到安塞县司法局沿河湾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当听到司法所的干部说急需一辆工作用车时,“我当即与分管装备的副厅长进行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商定给该司法所解决一辆公务用车,这使在场的人都倍受鼓舞。”为了帮助方塔村建一个苹果销售合作社用房,在座谈会上,“我鼓励大家多想想办法”。厅长属下三位善于察颜观色的人物非常配合地迅速作出反应,陕西汉唐公证处负责人杨磊表态拿10万,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黎明表态拿5万,不在现场的监狱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到路厅长电话后也同意拿15万,“就这样,30万建设资金一会儿就落实了,村民们高兴极了。”——看完这段话,我们不得不佩服路厅长的超强办事能力。但值得认真反思的是,表面上,路厅长为基层解决了车子、房子问题,但其背后折射出的经费随意开支、乱摊派、一人说了算的问题,不知是否符合相关财政制度?
干部下乡、深入基层是新形势下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大创举,其目的是为了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干部下乡既要身入、更要心入,既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要展示党员干部亲民爱民的形象。干部有大有小,可调动的资源有多有少,绝不能简单地将“干部下乡”变异为一场场“权力秀”,否则就会加剧干部群众的“权力崇拜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