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怎么避免“走过场”?近日,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从公开报名人群中选取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且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8月25日《新快报》)
听证制度的实施,本是为了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但是听证制度特别是价格听证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听证代表构成不合理,听证程序不透明,听证“专业户”充斥其中,有的听证会成了经营者与价格听证主持者自说自话的“秀场”,而广大利益攸关的消费者被排除在决策之外,消费者代表力量过于单薄,根本没有能力与经营者展开公平博弈。导致不少听证会成了名副其实的“涨价会”。以至于有的地方发出听证邀约却无人报名的尴尬局面。
广州市规定从公开报名人群中选取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且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虽说公务员也食人间烟火,他们有权表达利益诉求。但是公务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值得商榷,公务员不当听证代表体现了权力避嫌的姿态。笔者期待,听证各方在听证平台内公平博弈,最大限度体现公平正义。
但是,要保证听证制度不变形走样,除了规定公务员不当听证代表以外,还要规范听证代表的遴选机制,防止有的“伪代表”拿举办方的好处,或者被举办方洗脑,一味迎合举办方的意图,把屁股坐到民众者的对立面。虽然我不敢说所有的听证会都是走过场,都充斥着“听证专业户”,但是听证会以走过场居多,价格听证会绝大部分是“涨价会”就是佐证。由于主管部门、经营者与一些不接地气的精英占据了听证会的大部分名额,即便有消费者提出了反对意见,少数消费者的力量也阻止不了“逢听必涨”的现实。还有的地方不尊重听证结果,比如某地地铁票价听证以后,政府最终却选择了最贵的涨价方案。
除了规范听证代表产生方式以外,听证程序细节必须完全公开透明。比如,调动媒体的力量参与听证监督,把听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直播、微博直播等形式对社会公开,让听证各方在一个公开公平的环境下摆事实、讲道理。防止有人单方面左右听证程序与结果。
总之,听证事关国计民生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无论从听证代表的构成比例,代表产生方式,听证主导权与听证程序透明性、听证结果等方面都应该体现公平公正。笔者期待听证新规成为社会公正的示范,避免听证会成为利益“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