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之前,为了标题纠结了半天。在上面这个题目与“我为祖国买内衣”之间,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前者。毕竟,我们还是要心怀光明;毕竟,我们还是要相信点什么;毕竟,丑恶必须流去。
至于内衣,就要说到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姮了。据中新社报道,22日阮姮因被指控贪污接受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审理。公诉机关指控,从2006年到2007年间,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另外,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而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公诉方调查后认为,阮姮贪污的数额达5.6万余元,已经构成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阮姮本人表示认罪,但其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过去贪官受审,为自己辩解的时候说出过各种荒谬的理由,有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的“做慈善”,有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的“顾大局”,有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的“不懂法”,还有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说“我以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现在红十字会的这位前先进个人发展了马红妹的“公仆说”,天才地把买内裤和更好地开展工作联系到了一起。试问,不买内裤是不是就不好好开展工作了?照此推理,原来,那些消极怠工、失职渎职之辈个个都在裸奔啊。
更可怕的是,他们就像童话里那个皇帝一样,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裸奔。没有人会天真到不知道公款私用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但是还是有人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能成为漏网之鱼。殊不知天网恢恢,把买内裤和好好工作联系起来的“天真”与“无辜”非但无法为自己开脱,反而只会徒留笑柄。另外,阮姮一步一步泥足深陷,她的领导也负有不可推卸的失察之责。如果及早把她的邪念扼杀在摇篮里,也是对同事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