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劭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他被指控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庭审中,对于滥用职权罪,李劭矢口否认,认为都是“分管领导”的错;而对于受贿罪,他辩称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场大环境的影响,没能抵住诱惑。(7月26日《广州日报》)
贪官身陷囹圄之后,总会为自己的错误找一些借口,大环境这个邪恶且肥沃的土壤,是最容易脱口而出的借口,人们往往权当是一大笑话。不过,从李劭这个“特定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来分析,“腐败大环境”又岂是完全能够忽视的一大因素?
说到李劭落马,不能不令人联想到茂名那一场骇人听闻的官场大“地震”。茂名市原副市长陈亚春因被网帖揭发其迷奸京城女记者,受到有关部门关注并落马,随后陈供出了该市市委书记罗荫国严重的经济问题。而罗荫国在双规之后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竟一口气交代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置身在这样一个由市委书记亲自“领衔”,100多号处以上干部人人屁股都严重不干净的环境中,李劭之抵不住腐败的诱惑,简直可视为“不正常中的正常”了。
李劭的落马,又是因为其任国土局长期间的作为所致。国土局长是一个腐败高危岗位,坊间将其列为十大高危岗位之首。在这样的高危岗位上,纯靠“汝今能持否”来维系个人清白,难说不是一件悬而又悬的事情。
种种情形表明,官员个人素质和自律固然很重要,但是联系当下中国反腐败的实际来看,建设一个廉政文化环境,真的极为重要。河南省交通厅长为什么连续四任前腐后继?恐怕仅从个人素质来分析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于那几位落马厅长当初的反腐格言,也未必全然是言不由衷的假话。但是把他们放在了一个掌握重要权力和资源的岗位一天,公关行贿的诱惑可能就24小时不停歇,而对于权力运行又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的环境中,说实话,能用肉身顶住的人恐怕还真不多。
笔者也不想重复“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至理名言了。只是认为,对于如今贪官们将落马的原因部分归咎于“腐败大环境”,不要简单当笑话看了。建设一个敢于且能够“怀疑一切官员、监控一切权力”的廉政环境和预防机制,是提到议事日程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