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2009年度土地问责结果。结合2009年度土地卫片(卫星实时照片)执法检查,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44名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纪律处分;相应给予2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7月7日新华社)
随着73名负责人因违法违规用地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首次土地问责终于在公众殷殷期盼中“靴子”落地。由于此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为了确保问责精准,以及被问责的地方政府心服口服,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分工,事前对违法事实、数据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定,才使得此次“动真格”的问责姗姗来迟。
此次土地问责着实体现了国家捍卫18亿耕地红线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依法实事求是、确保不枉不纵的原则性,这无疑会对社会传递出“耕地红线、高压带电”的警示信号。但是,无论“两年后”的迟到问责如何严厉和精确,依旧改变不了耕地被占的既成事实。因此,在充分肯定问责警示作用的同时,还应当反省监管时效性缺失留下的无奈遗憾。
众所周知,土地违法行为造成的是保命耕地的流失、政府公信的重挫和农民利益的被侵,其负面影响远非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可比。即使事后纠正,但劳民伤财的损失无从弥补。因此,要有效捍卫耕地红线,必须从及时有效的监管入手,在保持对土地违法实施严厉问责的同时,更应认真反思滞后问责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制定出防患于未然的可操作性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当年违规、两年后问责”的背槁撵船式尴尬。
事实上,从开发者产生圈占耕地的念头到违法事实的既成,中间无疑会遭到当地农民的阻挠和立项、评估、审批、建设等诸多程序环节,政府完全可以在某一环节通过有效监管让违规占地流产。因此,要真心捍卫耕地红线,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这和“确保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控制”是一个道理。
要捍卫耕地红线,必须首先提高各级政府珍惜和保护土地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机制上改变土地财政的现状。其次,要加强对土地部门履职状态的跟踪问效,让土地监管者有职、有权、有责,斩断土地违规中的利益链条。其三,放大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宣传和震慑效力,变土地问责“风暴”成为土地监管常态。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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