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给力反腐倡廉“三十而立”

时间:2011-07-07 13:13   来源:新华网

  腐败是对国家和社会的最大威胁,“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3月14日答记者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便与经济建设同步深入,反腐败成为处于体制转型期和改革开放大时代中,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并努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这个风云激荡、激浊扬清的时代,在各种利益关系、格局和矛盾日益复杂、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格局均衡状态还未形成的背景下,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并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再到相持的波浪式发展过程。根据透明国际提供的数据,在1980—1985年间,我国的清廉指数为5.13,属于轻微腐败国家,到了1993—1996年,清廉指数降到了2.43,属于极端腐败国家。进入新世纪后,清廉指数逐步回升,尤其是近三年来,我国的清廉指数达到3.6。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让公众看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清除腐败的信心,提高了党的威信和形象。反腐倡廉“三十而立”华彩篇章的背后,与时俱进的不断创新成为其中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

  一是创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反腐倡廉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治党必从严”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和一贯宗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反腐倡廉理论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在反腐败工作中,80年代初坚持的是“反腐蚀斗争”,到了90年代初开始称“反腐败斗争”,强调的是战术反腐思路,后逐渐强调战略的运用,直到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它与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一起构成党的建设的新内容,从理论的高度强化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和定位,体现了我党对反腐倡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里程碑。

  二是创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三十年来,我党一直不断探索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从改革之初的查办案件发展到80年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建设“两手抓”,再到90年代思路政治教育、查办大案要案、加强制度建设“三管齐下”及后期的廉洁自律、办案、纠风、制度改革“四措并举”,最后扩展到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治、改革等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内涵更加丰富,体系更加完善,有效拓宽了反腐倡廉的渠道,有力遏制了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从此,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最终确立。

  三是创新了统筹兼顾推进的方法。三十年来,我党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纪律保障,统筹兼顾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服从、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大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工作,有效消除了腐败行为产生的机会和条件。同时,制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廉政法制法规及重要制度,有效增加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公职人员廉政勤政意识,提升了公民参与监督水平,对遏制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赋予了反腐倡廉建设法治、科学、透明、规范、民主的鲜明色彩。

  当前,我国正处于腐败的易发多发期,反腐倡廉建设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但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成熟,制度建设创新的不断深入,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廉政意识的不断强化,腐败现象最终将得到根本遏制。(邵汉清)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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