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官员需要跨越“制度冰河”
2011年07月05日 15:14:00 来源:钱江晚报
国土资源部前副部长李元等日前被“双开”,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退休官员“期权腐败”问题的关注。《瞭望》杂志报道,早在2008年,李元等人就已经退休却身兼数职,最终违纪晚节不保。
其实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三年两不准”。“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和美欧等地的“冰河期”规定差不多。指高官退休后一段时期,不能到商业机构就业,以防利益输送。
当然,监管退休官员也非治本之举,最根本的还是要把公权力装进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笼子。一些领导坦言,在任时风光无限,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名,而且公车出行,公款消费,工资基本不动,还享有很多“隐性特权”。《瞭望》杂志引述专家观点称,“领导干部恋权源于体制机制和社会生态造成的‘落差’。”这一落差在国内国外官员身上都客观存在,国外一些官员也会退而不休,忙着出书演讲赚钱等等,但少有“期权腐败”。因为,走过旋转门的官员绕不过程序和制度的障碍。制度选人,官员自然就忠实于宪法、制度,向制度负责。如此,退休官员只能凭能力拿“阳光工资”,权力自然过期作废。而当下某些地方的用人机制却是,领导选定了我,所以我得向领导负责,即使是退下来的老领导。(付瑞生)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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