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负责土地征收的官员周建忠就违规征地问题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戴口罩,并称其“有权不上镜”。据悉,佛山容桂违规征地近百亩,干部称征地有合法批文,村民被迫签“同意卖地”协议。事后,负责此事的周建忠一直回避记者采访。(5月29日 西安晚报)
官员身为政治人物或公众人物,是有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和监督的义务的。这种“义务”在多部法律规范中得以体现,在我国《宪法》中对公权力的本质进行过精准概述,对公民行使对党政机关和官员的监督权也有明确授权,这是公众和媒体可以监督公权者的权力来源。其二,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亦明确了政府主动披露相关政务信息的义务,在2009年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同时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由此可见,广东佛山市就土地征收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将相关信息向公众披露,既是其职责所在,也是法律苛以政府官员的义务。
广东佛山负责土地征收的官员理应知道他们有必须接受采访的义务,但这名官员肯定更清楚上述“义务”中没有明确规定官员如何接受采访,持什么样的“着装”接受采访,是戴“墨镜”还是必须不戴“墨镜”?是可以戴口罩还是可以不戴?......总之,上述官员戴着口罩接受采访时辩称“有权不上镜”,不过是“钻”法律没有规范到的细节的“空子”,也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至少从程序上看,官员已经履行了接受采访和监督的义务了,真要从法律层面追究官员“戴口罩”接受采访的行为,无法抓住官员的任何“把柄”。
这位官员,估计私下里一定窃喜不已。他这么做,一方面没有违法,另一方面还保住了所谓的个人隐私;第三方面还达到了在抓不住把柄的情况下达到了“羞辱公众监督”的目的。如果可以给戴口罩的官员画张像的话,呈现在公共面前的一定是一个“斤斤算计”、老奸巨滑的官场“老油条”形象。
在法律如此明确地界定了官员接受监督的义务的前提下,个别官员竟然还能挖空心思找到法律“管不到”的细节,让人讶然失笑之余未免为官场有这样的“老油条”而担忧。有法律规定的采访行为尚且如此,没有法律规定的呢?法律不是万能的,更不可能规定和规范到任何一项行为的细节,官员如此“钻空子”只能说明个别地方和官员对法律和民意没有丝毫敬畏。再分析分析,也就怪不得在有法律刚性约束的情况下,当地官员还敢罔顾法纪和村民利益违法大肆征地。(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