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副局长只不过是制度的替罪羊

时间:2011-05-18 13:16   来源:红网

  近日广东湛江一名女中学生发微博为父“洗冤”引起网友关注和同情。南都记者查证,其父是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4月15日被廉江市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对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决,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国土局均持有“不同意见”,并先后发公函,前者建议廉江市法院“从轻处理”,后者更希望廉江市检察院尽快撤诉。(5月17日《南方都市报》)
  
  人心都是肉长的,看到女孩的“救父”微博,我很感动。我也相信女孩所说的,她的父亲“为人做事清正廉洁”。甚至也希望法院看到她的微博后,改判她的父亲无罪,还他们一家人的天伦之乐。但法律又是无情的,至少到目前为止,她的父亲依然是有罪之人。
  
  何耘韬有罪无罪,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国土局说了不算,现在法院的判决是有罪,那他就是有罪的,我们还得秉持对于法律的最基本信仰。仅就这起案件来说,廉江市法院值得公众送上掌声。尽管人财物皆受制于地方政府,但法院还是坚持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不为行政权力所扰,自主作出了判决。
  
  在我看来,国土地副局长的罪与非罪,并非廉江110万土地出让金拖欠案的核心关注点。最值得探究是——地方政府何以权力如此之大,可以慷公共资源之慨,舍公共财政之利,动不动就对投资者让利优惠?这个“廉江之问”完全可以推及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招商项目。
  
  以前经常听到免税免费的优厚招商引资条件,但这种传统的招商优惠已经out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早已从“显性优惠”悄然过渡到“隐性优惠”。在一些地方,本该由公共财政投入的公益项目,却奇怪地由投资商包揽了。但公众心知肚明,资本天然地追逐利润,怎么可能从一只逐利的狼变成一只公益的羊?投资商高调公益的背后,往往就是政府在慷公共资源之慨。以廉江来说,倘非案发,廉江百姓何曾知道,一纸政府会议纪要,110万说缓交就缓交了?
  
  科学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这样的行政初衷本无可厚非。但如何来保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公众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永远追问。科学合理,当然不由行政首长意志来评价,公议纪要也没这个权利。涉及公共资源的重要决策,必须倾听公众意见,才可能最大程度地防止公共资源的公共性模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尤其是防范资源性国有资产在流动过程中的“习惯性流失”。
  
  公众之所以对何耘韬给予惋惜和同情,是因为在他的身上折射着许多公职人员的共同履职处境。在某些公共资源的交易过程中,他们总在制度刚性与权力柔性之间反复权衡,而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秩序中,往往又不得不选择妥协与屈从。从这个角度来看,何耘韬案就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哀,而是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制度的悲哀了。(陈守湖)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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