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在二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时,一部可能制约城管制度的法律刚刚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4月底,在第三次审议结束两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强制法(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将这部即将进入废止程序的法律重新激活。
曾在23年前参与起草这部法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部曾被寄予厚望的法律,自1988年起草至今,始终未获通过,甚至一度销声匿迹。
“直到最近几年,拆迁、城管等行政强制行为所引发的案件开始逐渐增多,《行政强制法》才重新被提上立法日程。”他说。
夏俊峰案就是其中一个最新并且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案例。2009年5月,在沈阳街头摆摊卖烧烤的下岗工人夏俊峰捅死了两名城管人员,凶器是自己用来切火腿肠的水果刀。
夏俊峰的辩护律师滕彪将这场小贩和城管人员的冲突称作“整个社会的悲剧”:“一个下岗工人在街边卖火腿肠,却变成了杀人犯;两名城管人员的家属也同样失去了自己的亲人。”
因此,当人们还在为夏俊峰“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争论不休时,滕彪和姜明安,已把目光投向了更为深入的问题。
作为著名律师,滕彪曾经在8年前参与推动了城市收容制度的废止,而这一回,他把目光瞄向了城管制度。“自城管制度1997年出现以来,弊端早已显现……可谓民怨沸腾。”在夏俊峰案的二审辩护词中,滕彪这样说道。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这位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师说,希望“整个社会能够以夏俊峰案为由头,深入思考整个城管制度的问题”。
姜明安教授的论断更加简单:“我们需要合理的法律程序来规范城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