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表示,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据悉,登记最晚年底执行,捐或不捐全凭个人意愿,捐献者及其家人将获得一定补偿。该意愿选择将记入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4月25日《西安晚报》)
推行“申领驾照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不难想象,在其施行之初很可能会面临一些阻力。一方面,一些人可能会对这一登记存在抵触心理;另一方面,即使登记,选择自愿捐献的比例也可能不会太高。不过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推行包括驾驶人员在内的器官捐献登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
据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供需缺口巨大。与此同时,与器官严重短缺并存的又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因缺乏科学的器官捐献体系造成的器官资源大量浪费”。这其中,交通意外死亡正是这一浪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据悉,我国“只要有1/10或1/20的遗体实现捐献,就能满足器官移植的需求”,这不仅会根本缓解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大大降低器官移植费用,同时也能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器官买卖。
因此,如果我们对器官捐献爱心和理性抱有足够的信心和信任的话,那么长远来看,人们主动自愿选择器官捐献这方面的前景,应该不值得过分担心。而真正值得让人担心和忧虑的是,我们与器官捐献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品质,是否值得捐献者放心托付、能够赢得他们的充分信任?
比如,“捐献者及其家人补偿”,如“减免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免器官捐献者的殓葬费用”、“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学费优惠、减少纳税”等,能否被高效及时到位地兑现?再如,被捐献的器官,在捐献后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合理分配使用——既能确保真正都用在那些最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身上,又能保证其被真正公益廉价地使用。
在这方面,“无偿献血”的现实,可以说就是一个前车之鉴。比如,一面是志愿者的无偿献血,一面又是病人的高价用血;再如,一面鼓励人们无偿献血并承诺一定的免费用血待遇,但另一方面,献血者当真到了要用血时,报销程序和手续又显得繁琐。
显然,如果今后我们的器官捐献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品质,仍然停留在“无偿献血”的阶段,那么,即便国人并不缺乏主动捐献器官的爱心和理性,器官捐献登记的前景也不会真正令人放心。据此前媒体报道,由于担心捐献器官“被作为商业用途、收取巨额器官费用”,在广东江门,六成的捐献者中途反悔撤回捐献。
就此而言,“申领驾照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不仅是器官捐献的公益爱心、公共理性的一种考验,更是配套这种爱心和理性的相应公共服务能力和品质的一种考验。(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