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人事任命,因小恩失大原则

时间:2011-04-06 16:31   来源:今晚报

  新华网报道,厦门市思明区一司法助理员近日获提拔为主任科员,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一天之后即被免职。一时间,“厦门最短的人事任命”成为热门话题。

  由于任命与免职仅隔一天,不少网友表示质疑:政府部门发文时是不是弄错了?还是另有原因?据知情人披露,该同志为思明区司法系统一名老同志,在司法系统任职长达29年,工作兢兢业业。退休前一天,思明区职能部门破例提拔庄某某为主任科员。“是个好同志,几乎没见过这种任免,说明组织上也很照顾他。”一知情人士这般说道。正式退休后,遂被免去主任科员职务,但退休后能享受正科级福利。

  从正面看,“组织上”够人性化,够照顾他的了。你看,一位老同志,兢兢业业工作了近三十年,临退时照顾一下,弄个正职待遇,对他今后的退休生活也是有益的。

  但我们更应该全面地看问题。从正面看固然如此,从反面看又如何呢?从反面看,却看出了几点不妥来。

  一是,提拔干部的严肃性何在?提拔干部,是为党和国家选拔更优秀更称职的人才,是一件相当严肃严谨的事情。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发文件,国家领导也一再讲话要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而如今,提拔不是为了让他工作,而是为了让他退休;不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而是为了实现更好的照顾。所以,在这件事上,我们看不出严肃性何在。

  二是,提拔干部的必要性何在?如果说这位同志“在司法系统任职长达29年,工作兢兢业业”,“是个好同志”,那么为何近三十年时间里未获提拔?若说这么长时间里未获提拔,是他人品虽好但工作能力不够的话,那么难道说临退休前一天,工作能力突然就够了吗?

  三是,把提拔当成福利了吗?如果说,也不是因为他的工作能力突然合格了,而只是因为组织上要照顾他,那么,岂不是把提拔干部当成了一种“单位福利”?而这种“福利”是不是又具有“普惠性”?倘若有“普惠性”,岂非干部们到退休时,都要官升一级才罢休?

  四是,如果没有“普惠性”只是“个别照顾”的话,我们更担心。严肃而严谨的组织任免程序,却能随心所欲地给“照顾”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一些单位人事任用制度上是有漏洞的,至少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因为官职既然能成为对兢兢业业者的“照顾”,也就可能成为跑官买官者的“成果”。这本来就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从今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要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中纪委、中组部为此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照顾兢兢业业的老同志,当然不能说风不清气不正,但“照顾”也得符合用人标准,不能为了照顾而“照顾”,不能因小恩小惠而失了用人的大原则。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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